城投债季度报告 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2024年三季度政策回顾及展望 ——增量政策持续加码,近年最大化债利好释放,更加突出化债和发展的平衡; 退平台进程提速,产业转型最终落地效果仍待关注 政府公共评级一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2024年三季度政策回顾及展望 ——增量政策持续加码,近年最大化债利好释放,更加突出化债和发展的平衡,城投退平台进程提速,产业转型风险和最终落地效果仍待关注。 一、政策回顾 基础设施投融资(以下简称“基投”)行业政策松紧周期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2023年在“一揽子化债”政策的指引下,以地方政府发行特殊再融资置换债和银行参与经营性债务置换为抓手,多部门联动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2024年以来多项细化政策及具体化债手段相继实施,尤其7月以来,各项增量政策陆续出台,对此前化债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近年最大化债利好释放,存量隐性债务余额有望进一步压降,中央财政加杠杆为地方腾挪发展空间。同时,各地化债推进程度愈加分化,城投退平台最终期限及流程渐趋清晰,各项政策对债务进一步化解及城投企业产业转型具有一定的利好因素,但转型风险和最终落地效果仍待关注。 自2010年19号文出台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基投企业规范等相关政策基本延续“堵后门、开前门、重规范、防风险”的主基调,而针对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抓手的基投企业监管政策随经济环境的变化有所调整,截至目前主要经历了三轮紧松周期交替。2024年三季度以来,基投行业债务风险严监管基调不变,各项增量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对此前化债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亦更加突出化债与发展的平衡。基投行业政策围绕化债和发展两大主题不断深化落实,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策持续加码,近年来最大化债利好释放,中央加杠杆给地方腾挪发展空间。中共中央 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全面落实已确定的政策举措,及早储备并适时推出一批增量政策举措。9月14日,《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发布,提出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包括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出台一揽子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提振资本市场,关注民生、就业和企业压力等方面,政策力度远超预期,全力促进经济企稳回升。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7,000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全部下达,用于“两重” 建设。“两重一新”的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和地方。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要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加快支出进度,加大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力支持地方开展债务置换,化解债务风险。10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财政部指出,这项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可见,财政政策持续加码,刺激力度持续加大,中央在强调化债的同时也更加注重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力度,为地方政府减轻压力以腾挪出更多资源支持经济发展。 第二、非标债务风险或将缓释,退平台流程逐渐明晰。网传“134号文”和“150号文”相继出 台,其中“134号文”扩大了非标债务的置换范围且明确了置换原则,并且允许以发行境内债来偿还境外债。“35号文”之后,城投债便走向了利率快速下行之路,在债券利率下行到低点的同时,很多地方城投非标出现违约,“134号文”的出台作为“35号文”的补充,无疑是在帮助城投缓释当下非标债务风险以及降低城投债务成本。随后“150号文”要求在2027年6月末前完成退平台,与“134号文”中化债时间范畴一致,侧面反映本轮化债可能以2027年6月末为截点,现阶段城投债刚兑预期或进一步加强。同时,网传“150号文”对退出平台名单提供了具体流程和判断标准,退出平台名单应征得2/3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同意退平台不用举证;债权人不同意退平台应出具相关证据,“并由地方政府审核证据、给出判定意见”,相关证据就是要么证明企业还有隐债,要么证明企业还承担政府融资职能,“150号文”规定由省级政府接手逾期未退出的平台,借助政府行政力量继续申请退出平台名单,该解决方式也传递出坚决完成退平台的明确信号。此外“150号文”明确了退名单是新增发债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能否发债仍需监管部门按规定审批,对于引导融资平台“真转型”、“真发展”有长远的积极作用。 第三、严格监管地方债务,防范债务化解风险。9月1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预工委的《关于 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中提到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还存在“局部地区存在风险隐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有待加强、市场化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法律约束和追责问责需加大力度”四大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其在金融市场上的定价基准作用,健全专项债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做实优质项目储备,杜绝脱离实际、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投资行为”等系列建议。9月19日,财政部通报了第四批《财政部关于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问责行动体现了中央对于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坚定决心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这都实质上反映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高度关注和严格监管,有利于推动政府债务规范管理,防范债务化解风险。 第四、化债措施因地制宜,成效明显分化。目前各地政府因地制宜推行多类化债手段,但在化债措施执行与实质性落地层面,区域间分化仍较为明显,具体来看,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江苏省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披露,江苏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原则,组织编制涵盖法定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防控的一整套化债方案,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经过与某租赁公司 的协商沟通,同意将本金8.5折结清;同月,通过定向贷款置换方式,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全市首笔非标债务置换,成本压降2.28%;此外,山东省拟采用“1+N+M”的组织模式设立百亿互助增信基金,重点支持市县城投和国企化解流动性风险。9月14日,贵州省财政厅公告,拟于9月24 日招标发行2024年第八批贵州省地方政府债券,本批债券招标总量为431.3327亿元,其中2024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五期)、2024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两笔债券计划发行总额为45.2096亿元,募资用途为偿还存量债务,为特殊再融资债券。而据相关报道,个别地区甚至存在“化债杯水车薪、难以为继”的困难,重庆璧山区成立“砸锅卖铁”工作专班,这也充分反映了相关区域在财政刚性支出和债务化解中面临的多重压力。整体看来,非重点省份各方面化债政策落地速度不及重点省份,化债推进程度愈加分化。 第五、政策利好产业化转型。今年8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 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拓宽市政公用设施延伸、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等新型城镇化领域的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等指导意见。随后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黄金水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进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城市管网、水网建设、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等多项指导意见并配套相应保障措施。在新一轮政策推动下对于进一步打通乡村振兴领域融资渠道如债券发行市场机制的完善、城投企业乡村振兴相关资源的盘活、传统城投转型绿色基建业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利好因素。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产业债发展专场培训,上交所目前从融资审核端、投资端、信息披露端和产品端等四方面,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审核和优化发行机制,多举措共同推动产业债发展,上交所按照“有保有压、扶优限劣”的思路,对城投债“调结构、控增量、盘存量”,同时引导优质产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优质省市级城投企业合理融资。上交所和地方政府建立了产业债地方增信机制,分享陕西增进近期产业债增信业务展业实践及上交所专项品种债券发行案例为传统城投主体后续业务转型和实现融资提供借鉴意义。 时间主要内容 表1:2024年三季度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相关政策的会议、文件和事件 2024.07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等层面。 2024.07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全 面落实已确定的政策举措,及早储备并适时推出一批增量政策举措。 2024.07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 2024.07 网传134号文出台,其内容包括将化解债务的到期时间延至2027年6月,“双非”债务允许置换或重组,不允许新增 1年期限以内境外债、允许境外债以境内债借新还旧,城投退平台后需进行至少1年风险监测等。 2024.07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江苏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江苏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原则,组织编制涵盖法定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防控的一整套化债方案,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经过与某租赁公司的协商沟通,同意将本金8.5折结清;通过定向贷款置换方式,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全市首笔非标债务置换,成本压降2.28%。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2024.08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拓宽市政公用设施延伸、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等新型城镇化领域的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等指导意见。 2024.08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4.08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 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黄金水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进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城市管网、水网建设、生态保护修复、乡村 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等多项指导意见并配套相应保障措施。 2024.08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水利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财资[2024]108号),特别提到“政府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