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市场研究部 2024年10月31日 六部门: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 看好 市场表现截至2024.10.31 事件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增量替代,稳步扩大存量替代,稳妥推动可再生能源有序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大力推动新技术攻关试点,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 指导意见对替代行动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 资料来源:Wind,国新证券整理 在交通运输领域,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其中,在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稳步推进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探索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有序推广车用绿色清洁液体燃料试点应用;在铁路公路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积极探索发展电气化公路,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力度;在船舶、航空领域,指导意见要求,要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绿色电动智能船舶试点应用。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开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试点运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 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 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 在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并稳步推进公交车的电动化替代,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当前,我国新能源车企在成本控制和技术进展方面具备领先优势,但同时面临内外部压力:国内市场方 面,根据乘联分会发布的最新数据,2024前三季度汽车行业整体利润为3360亿元,同比下降1.2%;汽车行业利润率仅为4.6%,已明显低于下游工业企业利润率6.1%的平均水平。其中,9月汽车行业整体利润仅为同比下降28.5%,已连续第5个月同比下降。国内行 分析师:方曼乔登记编码:S1490524100001邮箱:fangmanqiao@crsec.com.cn 业内卷和高度竞争下,车企盈利能力收到冲击;海外方面,欧盟委 员会于10月29日发布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认定中国产电动汽车受益于不公平的补贴。从10月30日起对从中国进 口的电动汽车加征为期五年的正式反补贴关税。对此前接受了欧委会抽样调查的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和比亚迪最终加征关税税率分别 为35.3%、18.8%和17%,对其他未被抽样但配合调查的企业,欧盟加征税率最终统一为20.7%,不配合调查企业最终面临加征税率为35.3%。在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叠加“两新”政策的稳步开展, 证券研究报告 我们认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应用将逐步扩大,对新能源车企盈利水平形成支撑。 新能源船舶替代潜力大 新能源船舶可替代燃料包括绿色甲醇、LNG、氨、氢、锂电等。目前全球船舶仍然以传统燃料为主,新能源船舶替代潜力大。根据交通运输部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我国已建、在建国内航行 LNG动力船舶已达600余艘,纯电池动力船舶440余艘,氢燃料电池、甲醇和氨燃料动力船舶正处于加速试点应用阶段。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望加速内河、沿海船舶设备更新,同时对新能源船舶补贴增多。为推动新一轮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换代,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前我国船舶更新周期或至,国内更新政策对更新为新能源船舶补贴1500-2000元/吨。此次指导意见在加强岸电使用和绿色电动智能船舶试点应用等方面进行部署,将加速电动船舶渗透,降低新能源船舶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性。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随着电动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以及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船泊渗透率有望加速上行。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利好新能源产业链,建议关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动力系统、推进系统等板块增长机会。 风险提示 1、相关政策推进不及预期;2、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3、消费需求不及预期;4、技术推进不及预期等。 投资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 行业评级 强烈推荐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升幅在15%以上 看好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优于市场指数5%以上 推荐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升幅在5%到15% 中性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市场指数持平 中性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在-5%到5%内 看淡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弱于市场指数5%以上 卖出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跌幅在15%以上 免责声明 方曼乔,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 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等。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在知晓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提供给本公司客户有偿使用。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会授权相关媒体刊登研究报告,但相关媒体客户并不视为本公司客户。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该报告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 本报告中的信息、建议等均仅供本公司客户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可就研究报告相关问题咨询本公司的投资顾问。本公司市场研究部及其分析师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由此造成的对本报告客观性的影响。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100020)传真:010-85556155网址:www.crs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