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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月报:2024年11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2556亿元

2024-11-01罗云峰、杨斐然华鑫证券单***
固定收益月报:2024年11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2556亿元

证 券 研2024年11月01日 究 报2024年11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2556亿元 告—固定收益月报 分析师:罗云峰S1050524060001luoyf2@cfsc.com.cn 分析师:杨斐然S1050524070001yangfr@cfsc.com.cn 投资要点 1、《2024年四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7830亿元》2024-10-15 2、《2024年四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4539亿元》2024-09-26 3、《2024年9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已披露9551亿元》2024-09-17 相关研究 固定收益研究 截至2024年10月31日,11月地方债发行已披露计划如下: 各省、计划单列市披露发行计划总计255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再融资一般债、新增专项债、再融资专项债、未披露类型再融资债占比分别为11%(292亿元)、20%(509亿元)、43%(1090亿元)、18%(452亿元)、8%(213亿元)。 分地区来看,11月地方债发行计划从高到低分别为:浙江省 641亿元、山东省285亿元、贵州省254亿元、天津市217 亿元、辽宁省200亿元、北京市139亿元、河北省136亿 元、河南省104亿元、甘肃省93亿元、云南省75亿元、深 圳市74亿元、福建省56亿元、宁夏56亿元、海南省50亿 元、湖南省47亿元、宁波市44亿元、吉林省34亿元、新疆 20亿元、黑龙江省18亿元、内蒙古16亿元。 11月新增专项债发行计划从高到低分别为:浙江省339亿元、辽宁省200亿元、山东省174亿元、贵州省168亿元、北京市139亿元、深圳市50亿元、宁波市21亿元。 此外,12月各省、计划单列市披露发行计划总计64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再融资一般债、新增专项债、再融资专项债、未披露类型再融资债占比分别为11%(71亿元)、0% (0亿元)、48%(311亿元)、38%(249亿元)、3% (18亿元)。 ▌风险提示 地方债发行计划统计误差,发行时间、项目、规模可能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图表1:2024年四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 资料来源:中债登,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各地方政府财政厅,企业预警通,华鑫证券研究 ▌固定收益组介绍 罗云峰:华鑫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固收&大类资产配置首席分析师。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博士,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博士后。曾先后就职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和多家券商研究所,政学商逾10年宏观固收研究经验。专注于盈利债务周期模型下的全球大类资产配置研究。新财富最佳分析师、21世纪金牌分析师、万得金牌分析师、亚洲本币债券最佳卖方从业人员、2020年“远见杯”中国经济年度预测第一名。 黄海澜:7年固定收益研究经验,从事固定收益和大类资产配置研究,万得金牌分析师,2023年5月加入华鑫证券研究所。 杨斐然:3年总量和固定收益研究经验,从事转债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南洋理工大学硕士,2024年7月加入华鑫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股票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 预测个股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1 买入 >20% 2 增持 10%—20% 3 中性 -10%—10% 4 卖出 <-10% 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 行业指数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1 推荐 >10% 2 中性 -10%—10% 3 回避 <-10% 以报告日后的12个月内,预测个股或行业指数相对于相关证券市场主要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 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道琼斯指数为基准。 ▌免责条款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鑫证券制作,仅供华鑫证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华鑫证券研究部门及相关研究人员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报告中的信息与所表达的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的依据,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结合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财务、法律、商业、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华鑫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服务。本公司在知晓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履行披露。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只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华鑫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华鑫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华鑫证券所有,未经华鑫证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华鑫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华鑫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华鑫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如未经华鑫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华鑫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华鑫证券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