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前称为 ChinaBozzaDevelopmentHoldingsLimited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9) 2024 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2 财务概要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资料16 董事会报告18 企业管治报告25 独立核数师报告37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4 综合财务状况表45 综合权益变动表47 综合现金流量表4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0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凌锋教授(主席)王义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中隆先生周颖楠先生毕雪女士 审核委员会 周颖楠先生(主席)郭中隆先生 毕雪女士 薪酬委员会 周颖楠先生(主席)郭中隆先生 毕雪女士 提名委员会 郭中隆先生(主席)王义斌先生 毕雪女士 公司秘书 陈毅奋先生 法定代表 凌锋教授陈毅奋先生 独立核数师 中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会计师 注册办事处 POBox1350 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GrandCayman KY1-1108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尖沙咀 科学馆道十四号新文华中心 A座12楼12室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办事处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南 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二期)4101室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Trust(Cayman)LimitedPOBox1350 CliftonHouse75FortStreetGrandCaymanKY1-1108 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2 公司资料(续)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鲗鱼涌 英皇道979号德宏大厦11楼 公司网址 www.01069.com.cn 股份代号 01069 3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 财务概要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年”),收益约为人民币(“人民币”)47,600,000元。 •于二零二四财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200,0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财年”):亏损约人民币10,800,000元)。 •于二零二四财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204,000,000元(二零二三财年:全面开支总额约人民币10,100,000元)。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资本负债比率约为92.7%(二零二三年:325.2%),较二零二三年减少232.5个百分点。 •于二零二四财年,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9.79分(二零二三财年:亏损人民币9.80分)。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不建议派发二零二四财年之任何股息(二零二三财年:无)。 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及营运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a)林业管理业务及(b)人参业务。 完成重组及恢复买卖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本公司(i)已根据本公司、罗申美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马德民先生及黎颕麟先生及R&HRestructuring(Cayman)Ltd.的MartinTrott先生(作为本公司重组用途的前共同临时清盘人)以及中港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订立的重组框架协议(“重组框架协议”),完成本公司的股本及债务重组(“重组”);及(ii)已达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向本公司发出的所有复牌指引。 本公司股份亦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有关完成重组、达成复牌指引及恢复买卖的公告。 溢利预测之重大差异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已发布的先前溢利预测重大差异。 林业管理业务方面,由于客户需求的意外增长,林业管理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较溢利预测增加约人民币7,300,000元。 人参贸易业务方面,二零二四财年的收入较溢利预测减少约人民币32,900,000元,主要是由于供应商生产的人参质量不合格,导致延迟向本集团交付人参。本集团已自其贸易客户收取总计按金,并已收取该等客户对延迟交货的同意书。另一方面,本集团一直在积极与供应商协商履行订单的预期时间,以期尽快完成客户的订单。 人参种植业务方面,由于人参采收工作推迟,二零二四财年的收入较溢利预测减少约人民币19,900,000元。尽管本集团的自种人蔘已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参的质量及价值,本公司管理层经审慎考虑后,决定延迟当时的低龄人参采收时间表,因此导致人参种植业务收入出现减少。 5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林业管理业务 本集团自二零一三年起从事林业管理业务。本集团的林业管理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从本集团的森林采伐的原木。本集团于有关货物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原木销售收入。 于本年报日期,本集团所拥有的所有林地位于中国四川省。 下表载列本集团所拥有的所有林地: 名称 地点 规模木材类型 恒昌之森林四川省剑阁县木马镇21,045亩柏树 (相当于1,403公顷) 坤林之森林四川省剑阁县正兴镇9,623亩柏树 (相当于642公顷) 森博之森林四川省剑阁县义兴镇13,219亩柏树 (相当于881公顷) 瑞祥之森林 四川省剑阁县龙源镇、 吼狮乡及店子乡 30,653亩 (相当于2,044公顷) 柏树 万泰之森林 四川省剑阁县开封镇、 迎水乡、广平乡及柘坝乡 42,814亩 (相当于2,854公顷) 柏树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本集团已成功取得二零二三历年的采伐许可证,采伐量合计为12,044.0立方米,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本集团已成功取得二零二四历年的采伐许可证,采伐量合计为16,260立方米。于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已完成采伐量约16,260立方米的销售,并产生采伐收入约人民币32,500,000元。 人参业务 为充分利用本集团的林地及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本集团已开始在本集团现有森林种植人参,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开始进行人参贸易。 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于二零二三财年,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参种植框架协议,于森博之森林种植人参。根据上述框架协议,供应商将负责向本集团提供人参种子及培养基,并提供技术支援及维护服务(包括施肥、除草、杀虫剂及整地),为期10年。 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在森博之森林指定的59亩林地上,完成第一期约600万株人参种植计划,预计在5年内分批销售。于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自有人参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560,000元(二零二三财年:零)。 由于本集团需要时间自行增加老参存货,为了在中国人参行业抢占市场份额及发展客户群,本集团亦已于二零二二年八月通过购买老参开始了人参贸易业务。本集团亦与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框架协议,以确保老参的稳定供应。人参业务目前产生的收入源自销售从供应商购买的人参及自有的人参。于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的人参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5,100,000元,当中包括源自销售从供应商购买的人参约人民币12,540,000元及自有人的人参约人民币2,560,000元。 前景 在林业管理业务方面,于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已取得二零二四历年的采伐许可证,采伐量合计为16,260立方米,高于去年采伐量。 在人参业务方面,为减少对供应商的依赖,本集团打算在拥有充足的自有陈年人参存货后,逐步减少向供应商采购陈年人参。目前,本集团正在积极培育第一期人参。待培育成功后,本集团便可利用自身的人参种子,以种子培育法培育人参。本集团将在培植人参果实后收获及施用人参种子,以达到自种人参的目的。种植过程中培育出的人参植株与供应商提供的植株基因相同,因此品质有保证。尽管如此,本集团将会不时进行自检,并每年聘请第三方化验所进行化验,以确保人参的品质及营养成分符合客户的要求。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本集团在其拥有的林地上成功种植了第一批淫羊藿。预计淫羊藿未来将出售予客户并带来收入。 本公司至更名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来,董事会一直致力于大健康产业的布局,今后至未来,本公司将通过收购及并购的方式进行大健康产业的扩张与延伸,增加大健康产业为主营业务。 7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对综合财务报表的保留意见 以下为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财务报表之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 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除我们的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基准”一节所述事项可能影响以外,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贵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保留意见的基准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相关附注所披露,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确认的人工林资产为人民币48,420,000元,而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按成本确认的种植人参资产为人民币22,000,000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由于管理层无法可靠地计量种植人参资产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平值,故种植人参资产按成本计量。 于本报告批准之日,我们无法就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人工林资产约人民币48,420,000元及种植人参资产约人民币22,000,000元的数量及状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的审核证据。我们无法采纳其他令人信纳的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等资产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存在及计量的充分证据。倘发现需要对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人工林资产及种植人参资产结余进行调整,将对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净负债产生相应影响。 考虑到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人工林资产及种植人参资产的期末结余被结转为本年度的期初结余,我们对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亦已修改。倘发现需要对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期末结余进行调整,可能会对本年度数字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综合损益表中披露的“人工林资产公平值变动减出售成本的收益╱ (亏损)净额”及“出售成本”的相应数字的可比性产生相应影响。 我们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我们于该等准则项下的责任在我们的报告中“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有进一步说明。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且我们已根据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已获得的审核证据为我们的保留意见提供了充分及适当的基准。 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报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对保留意见的观点 本公司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注意到,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核数师的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基准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保留意见的基准”一节。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并无表达与核数师不同的意见。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委员会会议”)乃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召开,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于审核委员会会议期间,核数师已报告彼等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独立核数师报告所进行的审核工作。 审核委员会向核数师了解到,鉴于核数师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获委任,核数师执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如实地视察)以获取有关本集团人工林资产及种植人参资产数量及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既不可行亦不切实际,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