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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656 公告编号:2024-109 证券简称:ST摩登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货币资金 本报告期 内,公 司货币 资金较 上期末 上涨72.18%,主 要是报 告期内 公司收 回理财 投资净额6,800.00万元及收回澳门国际银行诉讼赔偿约8,900.00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末下降59.8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理财投资净额6,800.00万元。 (3)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上期末下降44.33%,主要是公司收入减少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下降且本报告期收回部分逾期货款。 (4)其他应收款 本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末下降73.73%,主要是公司因与澳门国际银行发生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其应赔偿公司的款项本报告期已收回,上期已计提坏账准备约6,200.00万元,故导致本期其他应收账款净额减少约2,700.00万元。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期末下降66.0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广州迈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本金1,000.00万元。 (6)固定资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较上期末上涨49.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固定资产。 (7)在建工程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较上期末上涨301.65%,主要是上年年末部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已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因此金额较小并且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店铺装修工程。 (8)长期待摊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期末下降32.5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正常摊销。 (9)应付职工薪酬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下降38.26%,主要是本年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因此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10)应交税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交税费较上期末下降38.9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缴纳上年度末应交税费。 (11)其他流动负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末下降64.36%,主要原因是该报表项目主要列示预收账款中分离出来的增值税,该税费大部分已缴纳。 (12)租赁负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租赁负债较上期末下降26.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正常支付租金。 (13)预计负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预计负债较上期末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已支付中小股东虚假陈述诉讼案件诉讼赔偿款约1,600万元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款580万元。 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25.82%,营业成本下降23.51%,主要是本报告期受市场环境、竞争加剧、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客流下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营业成本同时减少。 (2)财务费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98.5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定期存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本报告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本期财务费用下降。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88.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管理层为保障资金的安全,选择将闲置资金存放在四大国有银行并且选择购买风险较低的定存产品较多,导致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下降,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下降。 (4)信用减值损失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29.59%,主要是公司因与澳门国际银行发生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其应赔偿公司约8,900万元款项,澳门国际银行上年同期未予支付,导致上年同期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约6,2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已收回该款项,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约6,200万。 (5)资产减值损失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涨1747.3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卡奴存货以及澳门存货因积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大原因。 (6)营业外收入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5.86%,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根据诉讼案件判决转回预计负债及清理不需要支付的款项导致。 (7)营业外支出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1.8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诉讼案件确认营业外支出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涨82.6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回澳门国际银行诉讼赔款约8,900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1.66%,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理财投资较本报告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关于责令改正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8)、《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2)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暨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实际控制人罗筱威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郑闳升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6月28日,普慧源实际控制人罗筱威与郑闳升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郑闳升受让普慧源72%股权,进而通过普慧源持有上市公司63,409,34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90%)。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郑闳升持有或控制上市股份63,409,3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90%)。根据《股东决定》的内容,普慧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新增资本900万元人民币,其中郑闳升认缴出资额720万元人民币(含受让金额),罗筱威认缴出资额280万元人民币(含转让金额)。罗筱威不再是普慧源的法人,因此普慧源与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远投资”)的一致关系自动解除。但由于罗筱威仍为嘉远投资的法人,因此通过嘉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42,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本次协议转让后,转让方罗筱威及相关方嘉远投资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该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澳门国际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20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的关联方主体花园里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予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同日,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广州连卡福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2019年8月21日 , 广 州 连 卡 福 大 额 存 单 被 澳 门 国 际 银 行 佛 山 支 行 划 扣 , 划 扣 金 额 为103,863,933.17元。鉴于澳门国际银行在无权、未通知以及未征得广州连卡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划款项严重侵犯了公司利益,公司遂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本案诉讼。法院于2019年10月14日受理了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一审判决被告澳门国际银行向公司、广州连卡福返还50,320,833.33元及利息。 公司及澳门国际银行就银行质押合同纠纷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二审判决澳门国际银行向广州连卡福返还70,449,166.6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澳门国际银行不服广东高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498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