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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说明: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出口货物清单及关税税率的主席令》(2023年老挝国家主席令第001号),老挝政府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于氯化钾出口按7%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公司累计计提出口关税1.90亿元(其中2023年度4,718.46万元、2024年1-9月1.43亿元)和股东分红税1,100万元。目前,公司正在与老挝政府积极协商相关税收减免事项,若公司在未来获得老挝政府关于减免钾肥出口关税及股东分红税的政令且其中涉及减免上述出口关税与股东分红税,公司将在收到政令时转回上述出口关税与和股东分红税的减免部分金额,关于此事项最终进展结果以及对公司最终利润的影响,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事项回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