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公告中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公告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未决诉讼金额合计增加17.12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 公告中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
-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