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亦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标注不适用。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也标注不适用。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的信息。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标注不适用,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标注为未经审计,且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标注不适用。
特此公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