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财务信息的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但未列举具体项目及金额。报告还说明了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报告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也未提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持股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列出了审计意见类型(已审计),并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具体说明调整情况。
公司负责人为刘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邬良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为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