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兰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明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388,633,155.24 -15.84 1,389,440,206.75 -1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0,102.52 -239.18 69,369,548.83 -4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28,800.65 -540.08 65,225,969.17 -3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74,068,153.50 -84.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241.67 0.0384 -44.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241.67 0.0384 -4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7 减少0.12个百 分点 1.56 减少1.27个百 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6,267,246,627.76 6,533,003,098.15 -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347,784,145.69 4,447,756,527.59 -2.25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571.85 -64,060.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285,933.52 3,157,548.86 主要是今年1-9月上海购物中心、上海商贸收取补贴收入211万元、64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838,570.97 4,196,226.94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1-9月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473万元、-54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1,900.21 -1,750,801.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165,703.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90,334.30 1,560,002.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1,036.06 合计 1,068,698.13 4,143,579.66 上述表中简用词语释义如下: 上海购物中心 指 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商贸 指 上海文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239.18 主要是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导致营业毛利同比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540.08 除上述原因外,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高于去年同期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241.67 第三季度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24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44.26 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导致营业毛利同比减少为主要原因,同时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信用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33.10 前一原因去除投资收益影响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84.84 主要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44.10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44.10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0,14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4,724,567 29.48 0 质押 433,048,943 郑素贞 境内自然人 275,000,000 14.88 0 冻结 275,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1,950,000 1.19 0 无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2,321,535 0.67 0 无 杜瑞萍 境内自然人 6,986,300 0.38 0 无 汪杰 境内自然人 5,402,123 0.29 0 无 吴锁爱 境内自然人 3,556,100 0.19 0 无 刘豪廷 境内自然人 2,910,000 0.16 0 无 石耀 境内自然人 2,906,954 0.16 0 无 叶国源 境内自然人 2,720,000 0.15 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544,724,567 人民币普通股 544,724,567 郑素贞 2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50,00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321,535 人民币普通股 12,321,535 杜瑞萍 6,986,300 人民币普通股 6,986,300 汪杰 5,402,123 人民币普通股 5,402,123 吴锁爱 3,556,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6,100 刘豪廷 2,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0,000 石耀 2,906,954 人民币普通股 2,906,954 叶国源 2,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杜瑞萍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676,300股股份,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31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986,300股股份;吴锁爱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556,100股股份;石耀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906,954股股份。 注:(1)郑素贞所持有的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5-048)公告、2016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6-001)公告、2019年3月27日发布的(临2019-014)公告、2020年12月25日 发布的(临2020-037)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的(临2020-038)公告及2022年12月24 日发布的(临2022-064)公告。 (2)2024年8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000,000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到期购回手续,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因此由27.53%增至29.48%(详见临2024-053公告)。 (3)截至2024年9月30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 司股份54,2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93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最高价格2.1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67元/股,回购均价1.74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953,798.09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临2024-043公告)。 (2)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苏01民 初2281号】,就原告刘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 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徐翔、徐长江赔偿合计损失1,102,627.55元,文峰股份 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翔、徐长江追偿(详见临2024- 054公告)。公司已就本案提起上诉,并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4年9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峰集团与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天 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嘉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股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4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嘉鸿,股份转让价款 共计154,000,000元。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临2024-055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文峰集团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承诺函》,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 文峰大世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认购守朴行业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亿元基金份额产生的亏 损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依据《承诺函》,文峰集团于2023年9月28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差额补足 款5,000万元,于2024年9月30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差额补足款7,5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到的差额补足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详见临2024-058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