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部分强调相关责任人的保证责任。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的内容缺失。报告指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未展开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同时,报告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并确认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为未经审计,编制单位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报告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适用。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