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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418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文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注:1、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3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3年1-9月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7,722.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37,722.26元。 2、本期新增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8,688,000股,转股后重新计算的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原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90元。 注:本期新增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8,688,000股,转股后重新计算的2023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原2023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1.在列示的前10名公司股东中,张文华股东参与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9月30日张文华股东穿透后的股份为2,340,808股。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2.截至2024年9月30日股东总数为4,867名,在列示的前10名公司股东中,创元科技为企业法人股东;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北交所精选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机构类股东;其他均为自然人股东。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与参股公司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精密”)的其他股东苏州鼎宝轴承有限公司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公司拟对投资的参股公司联利精密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以该公司的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减资完成后,联利精密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减 少至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该公司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2020年7月9日公司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承诺事项均不存在未履行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固定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主要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