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样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报告未说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前十名股东中包含回购专户,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回购股份5,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报告未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前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份变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不适用。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均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为沈斌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为朱海军。报告未提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