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证券简称:利柏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793,361,990.59 -23.38 2,590,160,591.44 8.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216,177.79 1.10 200,286,896.61 2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3,778,843.05 -5.84 187,097,585.51 2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80,240,604.57 -65.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 0.45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 0.45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0 减少0.4 个百分点 11.76 增加1.54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990,027,944.69 2,934,676,730.39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787,247,127.82 1,631,214,998.45 9.57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956.88 -89,486.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705,847.02 16,853,654.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412,556.93 933,266.9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28 -339.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660,957.05 4,507,784.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6,437,334.74 13,189,311.1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65.18 主要系本报告期为项目执行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22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3,454,670 40.85 0 无 0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其他 60,439,943 13.46 0 无 0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7,900,000 3.99 0 无 0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509,112 3.68 0 无 0 沈斌强 境内自然人 7,500,000 1.67 0 无 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3,580,005 0.80 0 无 0 杨清燕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杨清华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杨东燕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陈裕纯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宋玉芹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孙霞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李建平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45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 183,454,670 人民币普通股 183,454,670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60,439,943 人民币普通股 60,439,943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00,000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16,509,112 人民币普通股 16,509,112 沈斌强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580,005 人民币普通股 3,580,005 杨清燕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杨清华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杨东燕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陈裕纯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宋玉芹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孙霞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李建平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杨清燕为沈斌强之配偶,沈斌强持有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投资”)14.64%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利合伙”)27.89%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杨清燕为沈翾之母亲,沈翾持有利柏特投资30.00%的出资额;3、杨清华持有利柏特投资18.2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11.12%的出资额;4、陈裕纯为杨清建之配偶,杨清建持有利柏特投资15.46%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公司监事,持有兴利合伙9.44%的出资额;5、李建平为沈伟强之配偶,沈伟强持有利柏特投资6.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65%的出资额;6、杨东燕持有利柏特投资4.7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2.86%的出资额;7、沈伟强与沈斌强为兄弟关系;8、杨清华、杨清燕、杨东燕、杨清建为兄弟姐妹关系;9、孙霞为王海龙之配偶,王海龙持有利柏特投资2.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65%的出资额;10、孙霞为王牧云之母亲,王牧云持有利柏特投资4.00%的出资额;11、宋玉芹为蔡志刚之配偶,蔡志刚持有利柏特投资5.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05%的出资额。除此之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9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3,018,119.22 506,180,688.04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63,091,028.76 252,891,182.03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19,730,552.05 31,547,657.24 应收账款 403,753,825.33 333,009,605.20 应收款项融资 26,234,838.68 8,556,840.51 预付款项 63,825,536.79 202,250,705.04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83,733,122.33 3,831,846.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157,196,087.47 181,021,594.57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 364,068,325.63 175,975,979.67 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4,204,458.52 9,192,609.72 流动资产合计 1,698,855,894.78 1,704,458,708.8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1,555,671.17 2,115,385.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9,999,726.00 49,999,726.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945,880,755.01 974,628,078.23 在建工程 22,053,061.48 2,498,476.55 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2,815,805.76 5,269,395.48 无形资产 228,442,420.41 177,7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