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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国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国发股份:国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38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6,740,037.72 -2.55 263,478,867.98 -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3,047.32 不适用 -20,882,634.26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5,173.60 不适用 -16,950,828.08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56,742.52 -201.13 -18,834,110.5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不适用 -0.04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不适用 -0.0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6 不适用 -2.43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1,006,498,911.34 1,055,520,704.00 -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48,354,531.57 869,237,165.83 -2.40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9.39 -23,515.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9,439.45 450,439.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9,996.10 1,737.9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 -2,350,000.00 -2,350,00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85,004.89 -2,380,808.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8,113.86 660,123.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161.91 131,161.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534.74 158,620.94 合计 -4,467,873.72 -3,931,806.1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 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的原因:①分公司国发制药厂受市场竞争激烈及市场需求下降的双重影响,营业收入下降;②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在手可执行订单金额减少,营业收入下降;③为了拓展业务,提升市场影响力加大市场投入,致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④子公司北京香雅终止重庆项目服务,对项目资产进行了处理;同时,为收回欠款,香雅公司减免了应收款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投资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本报告期投资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本报告期 -201.13 公司医药流通业务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少,致使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少,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1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朱蓉娟 境内自然人 69,400,542 13.24 0 质押 46,440,000 冻结 69,400,542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353,064 3.69 0 无 郭焕珍 境内自然人 13,948,600 2.66 0 无 姚芳媛 境内自然人 12,323,000 2.35 0 质押 12,323,000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其他 9,946,200 1.90 0 无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圆石弘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839,600 1.69 0 无 潘利斌 境内自然人 8,620,550 1.64 0 无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6,173,529 1.18 0 无 黄立山 境内自然人 4,667,800 0.89 0 无 何杏桃 境内自然人 4,559,801 0.87 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朱蓉娟 69,400,542 人民币普通股 69,400,542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353,064 人民币普通股 19,353,064 郭焕珍 13,94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48,600 姚芳媛 12,3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23,000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9,946,200 人民币普通股 9,946,200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圆石弘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83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839,600 潘利斌 8,620,550 人民币普通股 8,620,550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6,173,529 人民币普通股 6,173,529 黄立山 4,6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4,667,800 何杏桃 4,559,801 人民币普通股 4,559,80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人员的变化情况 2024年7月19日,喻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8名。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姜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姜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2024年10月15日,潘利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和公司总裁职务。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0日、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推选代理董事长职务的董事 鉴于潘利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现任董事代理董事长职务的议案》。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选姜烨先生为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三)聘任公司高级顾问 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潘利斌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四)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彭韬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2024年7月24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股东彭韬持有的公 司1,380万股股票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郭焕珍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2024年8月23日,公 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郭焕珍名下。本报告期内,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30%下降至0.66%。 2、朱蓉娟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2024年9月11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2024年10月15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3.24%下降到11.52%,持股比例下降了1.72%。 2024年10月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070.565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上述被拍卖的股份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过户,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52%下降到7.57%,持股比例下降了3.95%。 3、截至2024年10月28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