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股东信息部分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他提醒事项亦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为未经审计,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事项。公司负责人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为董东峰。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公告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