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1,790,027.46 26.78 333,590,792.16 5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82,351.95 12.00 93,986,760.90 3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038,512.88 27.40 74,626,520.46 5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48,768,363.21 -28.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10.71 0.92 26.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 0.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增加0.26个 百分点 6.47 增加0.31个 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28,320,262.95 48.32 74,760,709.37 52.4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33 增加3.68个 百分点 22.41 增加0.32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1,444,470,341.91 1,486,536,902.57 -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77,124,696.19 1,429,466,358.91 -3.66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4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为保持口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 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57,494.53 3,465,726.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171,253.47 18,443,902.7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9,502.75 -623,748.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2,028.18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5,406.18 2,007,668.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5,843,839.07 19,360,240.4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 2,010,882.6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可持续享受 增值税加计抵减 836,816.4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可持续享受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50.20 主要系公司积极扩展国内外市场,订单量大幅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33.47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53.63 研发投入合计_本报告期 48.32 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末 52.4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5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CHENFENG 境外自然人 38,495,035 37.64 38,402,868 38,402,868 无 0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7,386,520 7.22 0 0 无 0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5,114,029 5.00 0 0 无 0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51,357 3.47 0 0 无 0 邱成英 境内自然人 3,536,358 3.46 3,536,358 3,536,358 无 0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其他 3,394,903 3.32 3,394,903 3,394,903 无 0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2,985,271 2.92 0 0 无 0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 国有法人 2,945,478 2.88 0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90,213 2.43 0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2,413,659 2.36 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386,520 人民币普通股 7,386,520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14,029 人民币普通股 5,114,029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51,357 人民币普通股 3,551,357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85,271 人民币普通股 2,985,271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45,478 人民币普通股 2,945,4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0,213 人民币普通股 2,490,21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413,659 人民币普通股 2,413,6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0,000 LonexHoldingLimited 1,474,204 人民币普通股 1,474,204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67,795 人民币普通股 1,467,79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根据FENGCHEN与邱成英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成英所持公司股份之股东表决权已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FENGCHEN。FENGCHEN持有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1.18%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邱成英系FENGCHEN母亲;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安徽云松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9.96%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同时,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5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280,590股的比例为0.85%,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44.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01,883.18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