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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ICS13.020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CCSB60 团体标准 T/CNFPIA4009—2023 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sofcarbonneutralityforenterprisesinforestryindustry 2023-05-01发布 2023-05-01实施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碳排放核算2 5碳排放强度6 6碳减排措施6 7碳中和实施7 8碳中和评价7 9碳中和声明7 附录A(资料性)相关参数推荐值8 I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NFPIATC)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闼闼同创工贸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安英(上海)认证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上海申西认证有限公司、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东北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金梅、邓侃、黄安民、王志平、安鑫、卢芸、张冉、韩雁明、于文吉、翟东群、刘亚岚、姜志华、佘学彬、陈秀兰、张岩、詹先旭、沈云芳、董天星、刘海良、张文均、刘自力、梁长里、王维扬、朱建华、张秋岭、张忠涛、杨辉、石超、崔一梅、谢延军、李路明、孙宇、陈秀芳。 II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和碳排放强度、碳减排措施、碳中和实施、碳中和评价、碳中和声明的方法和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林产工业企业碳核算和碳中和实施相关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384—1981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17167—201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2723—2008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LY/T3116—2019中国森林认证碳中和产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碳盘查enterprisecarbonstocktake 指计算企业在生产产品和维持企业正常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简称 碳排放)的过程,温室气体总量用二氧化碳当量来表示。 注:本文件中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为了本文件与相关标准协调统一,在计算时采用温室气体进行表述。 3.2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来源:GB/T32150—2015,3.16] 3.3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fossilfuelcombustionemission 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4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electricityandheat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等。 [来源:GB/T32150—2015,3.9]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3.5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的活动量的表征值。 3.6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生产或消费每单位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系数。 [来源:GB/T32150—2015,3.13] 3.7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化石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来源:GB/T32150—2015,3.14] 3.8 碳排放强度intensityofcarbonemission 企业单位产品产量或产值的碳排放量。 3.9 碳汇carbon-sink 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 定在植被、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3.10 碳中和carbonneutrality 实施节能降碳、温室气体回收利用及减排技术等减排措施后,将不可避免的碳排放量通过购买国家政策认可的、可交易的碳汇量等方式从而抵消碳排放量的做法。 3.11 碳中和声明carbonneutralityclaim 申请方在获得碳中和认证后,对其做出的碳排放已实现中和的客观陈述。 [来源:LY/T3116—2019,3.6,有修改] 4碳排放核算 4.1核算边界 应以法人或视同法人范围为核算边界,核算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林产工业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生产过程的异同,其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果报告主体除林产工业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部分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则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 4.2核算步骤 林产工业企业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包括以下步骤: a)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温室气体源; b)制定监测计划; c)收集活动数据,选择或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汇总计算边界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 4.3核算方法 4.3.1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总量 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总量等于边界范围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燃烧+�购入电+�购入热−�输出电−�输出热(1) 式中: E——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燃烧——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购入电——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E购入热——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E输出热——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4.3.2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 4.3.2.1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林产工业企业核算和统计期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其中,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仅核算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如燃煤)的温室气体排放。按公式(2)计算: �燃烧=����×���(2) 式中: E燃烧——统计期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i——统计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EFi——第i种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4.3.2.2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统计期内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3)计算: 式中: ADi=NCVi×FCi(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ADi——统计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NCVi——统计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对气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Nm3); FCi——统计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化石燃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注:本文件中的气体标准状况是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73.15K(0℃)。 4.3.2.3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是指各燃烧设备分不同品种消耗的实际消耗量,计量应符合GB17167—2019的相关规定。林产工业企业应保留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所体现。 4.3.2.4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值可采用如下方法获取: a)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推荐值,参见附录A中表A.1; b)按照相关标准(如:GB/T213、GB/T384、GB/T22723等)实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c)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4.3.2.5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由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按公式(4)计算: 12 式中: ���=���×���×44 (4)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Fi——第i种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CCi——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OFi——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数(%); 44——温室气体与碳的相对分子量之比; 12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4.3.2.6化石燃料燃烧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化石燃料燃烧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可采用如下方法获取: a)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的推荐值,参见附录A中表A.1; b)按照相关标准(如:GB/T213、GB/T384、GB/T22723等)实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c)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4.3.2.7化石燃料燃烧的碳氧化率 林产工业企业可参见附录A中表A.1提供的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推荐值。 4.3.3购入和输出电力产生的排放 4.3.3.1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购入电=��购入电×��电力(5) 式中: E购入电——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购入电——统计期内的购入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力——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兆瓦时(tCO2e/MWh)。 4.3.3.2输出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6)计算: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输出电=��输出电×��电力(6) 式中: 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输出电——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输出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力——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