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低碳园区评价的指导,适用于企业自建、合建或虚拟园区。评价分为低碳工业园区和非工业园区两类,均从低碳规划、低碳生产/服务和低碳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评价条件:园区需遵守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基础设施完善,无落后技术和产品,建筑满足节能要求。
评价指标:
- 低碳工业园区:包括单位建设用地工业增加值、绿化覆盖率、场地道路设施、园区建筑室内健康度、绿色建筑比重、规划政策、低碳环保投入占园区投入比重、绿色产业增加值比重、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碳排放强度削减率、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有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低碳非工业园区:指标体系类似,但侧重于服务业特点。
评价方法:采用评审评分法,总分100分,由低碳规划(30分)、低碳生产/服务(50分)和低碳管理(20分)组成。
评价方式: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
评价结果处理:综合值计算为各项指标得分累计,并根据综合值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70分)和不合格(低于60分)四个等级。
附录:提供了评价指标释义和计算公式,以及参考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