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对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 非经常性损益:适用,其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59,338.81元。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未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未提供具体数据,但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未提供具体数据。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09月30日。
- 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 审计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