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概况
2024年3-4月,主板共注册生效4家,终止14家。科创板共注册生效2家,终止11家。主板首发上市2家,总募资额24.93亿元。科创板首发上市2家,总募资额10.73亿元。主板受理4家再融资申请,审议通过2家,注册生效3家,终止12家。科创板受理4家再融资申请,审议通过1家,注册生效1家,终止1家。主板召开重组委会议1次,审议通过1家,注册生效1家,终止2家。
政策法规动态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
- 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建立融资“绿色通道”,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
- 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提高研发投入、发明专利等要求。
- 证监会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首发企业检查抽查比例。
- 证监会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要求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完善上市后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规则,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明确板块定位把握要求,压实发行人及“关键少数”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拓展现场督导适用范围,完善终止审核情形,强化自律监管手段。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修订重组上市条件,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明确重组交易中获得股份相关主体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聚焦促进科技创新需要,压实保荐机构推荐责任。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对口碑声誉、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事项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明确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独立撤回申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明确“一督到底”原则,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强化现场督导中的自律监管。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将主板上市标准中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指标提升。
自律监管与案例
- 2024年3-4月,本所针对IPO申报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问题,采取纪律处分2次,监管措施9次,涉及3家发行人及6名相关责任人,4家保荐机构、2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及14名相关签字人员。
- 案例通报:保荐机构开展工作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发行人未如实说明历次聘请保荐机构情况;未如实说明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出资来源,导致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认定、股份锁定期设置不准确。
- 现场督导情况:本所共对3家科创板、1家主板首发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
- 发行承销监管:针对新股定价相关事宜,发送风险提示函3份。针对网下投资者专项检查中,报价不规范、不专业等问题,共采取书面警示2次,发送监管工作函5份。
问题解答
- 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关注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诉讼仲裁风险及内部控制。
- 兼职技术顾问能否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需审慎论证认定的合理性、顾问任职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 再融资募投项目产品自用的效益测算要求:效益测算的口径应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为基础,不宜直接测算相关产品对应的收入、毛利等指标。
- 科创属性咨询相关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需做好参会准备,严格遵守信息保密、不得干扰委员履职等相关纪律要求。
案例分析
- 关于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核查的案例分析:发行人E、F在研发人员认定合理性、研发项目管理机制有效性、研发工时统计准确性等方面存疑,已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