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遇信用日报 2024年9月24日 序号 发行人 类型 事件详情 1 海南省财政厅 拟发行特殊新增债券 海南省财政厅公告,拟发行2024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专项债券(二十至二十三期),本批债券发行总额为72.3074亿元,招标日为9月27日上午9:30-10:10。其中2024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期)为特殊新增专项债,计划发行金额为13.3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期。 2 天津市财政局 拟发行特殊新增债券 天津市财政局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发行2024年第八批天津市政府债券,总发行规模为368.27亿元,其中2024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三期)为特殊新增专项债,计划发行规模为21.37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期。 3 湖北省财政厅 拟发行特殊新增债券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拟于9月27日招标发行2024年湖北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九期)和专项债券(五十三至五十五期),本批债券发行总额为144.85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五十五期)为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为124.76亿元,募资用于多个市、区、县政府投资项目。 4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化债任务进展 龙岩市永定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指出,下一步统筹抓好全区化债工作,积极统筹财力,加大“砸锅卖铁”力度,继续执行归还到期债券资金还本10%以上,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处置资产及债务重组、展期等方式,消化隐性债务3亿元以上,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深化财政资金叠加思维,进一步盘活资产资源,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争取全口径债务率控制在200%以内。 5 邵阳市人民政府 化债任务进展 据邵阳市政府,关于邵阳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指出,2023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9.19亿元,同比增长6.09%;获得财政部有关化债试点特殊再融资债券限额63亿元(市本级),有力支持我市高质量发展。按上报中央的化债计划,至2023年底的化债任务完成104.01%,其中市本级完成117.83%。在湖南省口径下,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降至风险提示地区。大力实行“一债一策”,落实“六个一批”风险缓释措施,确保平台公司不违约、不断链、不爆雷。推进平台市场化转型,市产发集团信用评级成功提升至AA+,至此市本级平台公司全部达到AA+评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面临四大挑战。一是还本付息压力大。我市偿债压力仍未解除,部分平台公司及市县债务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二是化债任务完成难。当前及今后化债主要依靠真金白银或发行政府债券,化债任务按计划完成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根据国务院最新要求,2026年末融资平台公司数量需清零,而我市隐性债务主要集中在平台公司,化债任务的完成时间更紧、任务更重。 6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呈请聆讯延期 9月23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的高等法院聆讯中,高等法院颁令将呈请聆讯延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7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计划进展 9月22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英国重组计划召开聆讯通告就英国重组计划的召开聆讯谨订于2024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将于信息代理人托管的门户网站列出并进一步公布)在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举行,届时将寻求英格兰法院颁令召开范围内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英国重组计划。香港协议安排召开聆讯通告就香港协议安排的召开聆讯谨订于2024年10月31日 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届时将寻求香港法院颁令召开A组债务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香港协议安排。 8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质押现金 9月20日,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衢州信安发展”)发布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新湖01”)”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的公告。考虑到近期湘财股份股价波动较大,公司高度关注湘财股份后续股价波动,并密切关注质押物对“21新湖01”本金及利息的覆盖倍数,决定追加质押1,000.00万元现金,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 9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拟票息下调 复星高科公告,拟将“23复星高科MTN001”票息由6.80%下调290BP至3.90%,投资者回售申请期为9月24日至29日,利率生效日及行权日为10月27日。 10 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与交接 近日,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出股东行列,新增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股东并全资持股,同时,多位主要人员也发生变更。 11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票据拟付息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公告,“20曲文控MTN001”拟于9月28日付息0.249亿元。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息为6%。 12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交换要约延期 9月20日,衢州信安发展(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有关延长交换任何和所有未偿还金额的现有票据XINHUZ1109/28/24(ISIN:XS2387698926)的交换要约的到期期限。自即日起,到期期限从2024年9月23日下午4:00(伦敦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4:00(伦敦时间)(“延长的到期期限”)。相应地,在满足或放弃交换要约条件的情况下,交换要约的结算预计将在2024年9月27日左右。在原到期日或之前有效投标其现有票据的合格持有人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该等与交换要约有关的指示仍然有效且不可撤销。除上述修改外,交换要约备忘录中规定的所有其他交换要约条款和条件均保持不变。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