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2023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
概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报告涵盖了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重点在于组织边界内的18家生产电池的公司及子公司。
组织边界
宁德时代的组织边界采用运营控制权法,涵盖所有由公司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生产电池的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宁德时代累计投产运营18家生产电池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了宜春时代、贵州时代、时代长安、厦门新能安四家子公司。
核算范围
报告的核算范围包括直接(范围一)、间接(范围二)和价值链中的其他间接(范围三)实质性温室气体排放。其中,范围三排放主要集中在运输、运营中产生的废物、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等方面。
核算标准与核查
宁德时代委托第三方依据ISO 14064-3:2019标准对15家稳定运营且具备认证资格的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独立核查。这些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占宁德时代核心运营范围排放总量的约97%。
核算结果
- 直接(范围一)温室气体排放:765,338.97吨二氧化碳当量
- 间接(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1,477,835.08吨二氧化碳当量
- 直接与间接(范围一+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2,243,174.05吨二氧化碳当量
具体排放情况
- 宁德时代*:750,421.15吨二氧化碳当量
- 青海时代:15.3% (114,034.35吨)
- 江苏时代:15.3% (114,034.35吨)
- 宜春时代:19.5% (143,371.61吨)
- 贵州时代:1.8% (13,653.74吨)
核算方法
- 排放因子来源:主要参考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UK Government等发布的指南和标准。
- 量化方法:采用排放因子法,符合ISO 14064-1:2018的要求。
未来计划
宁德时代将继续推进“零碳战略”,致力于在2025年实现核心运营碳中和,2035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公司已经获得9家电池生产基地的碳中和认证,并计划逐步完善范围三的排放核算。
附录
报告附录提供了详细的第三方核查信息和PAS 2060碳中和宣告核证声明。
以上是对宁德时代2023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