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4 CHINADISPERSEDCOALMANAGEMENT REPORT2024 2024年9月24日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是北京大学下属独立科研实体机构。研究院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能源领域全局及国际前沿,利用北京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聚焦制约我国能源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科技问题,按照“需求导向、学科引领、软硬结合、交叉创新、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宗旨,推动能源科技进展,促进能源清洁转型,开展专业及公众教育,致力于打造国际水平的能源智库和能源科技研发推广平台。 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于2021年3月启动了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旨在助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能源转型,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该项目通过科学研究,设立有雄心的目标,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有效的行动计划,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该项目积极推动能源安全、高效、绿色和低碳发展,加速化石能源消费的减量化直至退出。该项目具体的研究领域涵盖宏观的能源与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综合发展;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电力部门向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系统转型;推动电气化;高耗能部门的低碳绿色发展;可持续交通模式;区域、省、市碳中和模式的示范推广;散煤和塑料污染治理;碳中和与碳汇;碳市场;社会公正转型等。 报告内容为课题组独立观点,不代表其他方的任何观点或立场。 系列报告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4》 《双碳背景下湖南省电力系统灵活能力优化分析研究》 《福建省双碳目标与行动路线图研究报告》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3》 《山东省中小燃煤电厂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走向公正转型的未来:中国绿色转型对就业的影响》 《“十四五”推动能源转型实现碳排放达峰》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2》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1》 《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研究报告》 《中国塑料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可持续航空燃料发展研究报告》 《湖南省电力行业碳达峰时间与路径研究》 《中国典型五省煤电发展现状与转型优化潜力研究》 《碳达峰与碳中和背景下山东电力行业低碳转型路径研究》 《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 《中国煤电发展之路辨析系列沙龙报告汇编》 《电力部门碳排放达峰路径与政策研究》 北大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系列报告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4 CHINADISPERSEDCOALMANAGEMENTREPORT2024 执行报告 EXECUTIVEREPORT 散煤治理研究课题组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024年9月24日 执行报告的主要编写成员: 贺克斌、李雪玉 散煤治理课题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戴瀚程、覃露才、任彦波、田延平、童亚莉、王卫权、武亭、袁闪闪、岳涛、周晓竺 目录 ◎前言iii ◎第一章2023年散煤治理回顾1 (一)散煤治理政策措施要求清洁化与低碳化协同1 (二)工业散煤消费量持续下降10 (三)民用散煤治理稳中有进16 (四)散煤治理仍具较大的健康效益27 ◎第二章当前的主要机遇和挑战33 (一)燃煤小锅炉区域分布特点与差异化深度治理策略33 (二)政策统筹与部门协同35 (三)清洁取暖存量和增量的稳与进36 (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补贴的进与退43 ◎第三章清洁取暖试点的微观观察50 (一)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推进的基础条件较差51 (二)农村家庭清洁取暖可承受力不超过收入的4%52 (三)农村家庭清洁取暖改造后室内温度不同程度下降54 i (四)传统与现代炊暖方式并存现象较为普遍58 (五)农户自主意愿正在升温60 ◎第四章主要建议61 (一)加强政策统筹和部门协同61 (二)强化工业散煤深度施治,加快制定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61 (三)构建农村清洁低碳能源体系62 (四)建立健全清洁取暖长效机制64 ◎参考文献69 ◎附录:生物质锅炉散煤替代潜力探析71 (一)生物质锅炉的总体情况71 (二)典型生物质锅炉现场调研74 (三)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析76 (四)生物质锅炉全生命周期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分析77 (五)生物质锅炉散煤替代潜力分析80 ii 前言 继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散煤综合施治仍然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从“雾霾锁城”到“蓝天常驻”励治十年,我国空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散煤消费量快速下降,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成效显著。伴随散煤消费结构、区域分布以及治理难度的变化,散煤治理进入稳中求进的新阶段。工业散煤治理兼顾减污降碳协同,在强化淘汰落后、以大代小、污控升级、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等减量化和清洁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特定区域的深度施治也是符合当前形式的策略选择。民用散煤治理的重难点在农村地区,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和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是发展趋势;减污降碳协同的技术路线是治理方向,重点区域以电和气为主、东北地区以“生物质+”为主、西北地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格局初步形成;在重点区域内巩固存量、在东北和西北地区有序新增,是区域性治理策略;政策统筹、技术选择因地制宜、经济可承受、运维有保障、用户自主参与、补贴精准高效且科学退坡等都是长效方案的重点议题。 散煤治理课题在本年度的研究中,更加关注区域差异化施治策略的推进。通过对重点区域、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具体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散煤返烧的复杂成因,梳理运行补贴退坡和设备更新的进展,总结多能互补的多元化应用场景,观察农户自主参与意愿以及清洁取暖市场变化等,探析清洁取暖长效的解决方案,以及农村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建立,以期系统性解决农村用能问题,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024年9月24日 iii 第一章2023年散煤治理回顾 2023年是散煤综合治理稳中求进的一年。工业散煤治理在煤炭减量、清洁替代与污控升级等方面持续深入,工业小锅炉和小窑炉(建材行业)的散烧煤用量整体保持下降趋势。民用散煤治理在热源清洁和低碳化方面更加务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提升了一个百分点,在农村地区累计完成3900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虽然农村建筑能效提升进展低于预期,但农村居民对节能降耗、清洁取暖的自主意识逐步加强,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清洁取暖市场竞争格局以及新的业态正在形成。散煤治理的诸多成效对环境质量改善,尤其是室内人体健康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并产生积极效益。 (一)散煤治理政策措施要求清洁化与低碳化协同 “十四五”期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散煤治理策略的重心。工业小锅炉治理政策更加关注清洁替代与污控升级;建材行业小窑炉治理较工业小锅炉治理相对起步较晚,在淘汰落后、结构调整等减量化措施方面,仍具潜力;民用部门散煤治理仍以农村地区为难点和重点,其治理政策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从热源清洁低碳化逐步走向农村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建立。 (1)燃煤小锅炉治理政策逐步强化清洁替代与超低排放 基于燃煤锅炉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调研,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中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历程可分为2013-2018、2018-2020和2020-至今三个阶段,综合整治方式主要包括煤炭清洁利用、能源结构调整和污控技术升级方面的5项治理措施,如表1-1所示。 1ClimateChangeandEnergyTransitionProgram 表1-1:“大气十条”实施以来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历程分析 类型 具体措施 实施情况 2013-2017 小锅炉快速淘汰、污控技术逐步升级 2018-2020 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提高污控技术升级力度 2021-2025 巩固小锅炉淘汰成果、推动污控技术向超低排放发展 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洗选提高 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70%以上 推广洁净煤 无新增要求 能源结构调整 锅炉禁建限建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t�h·其他区域:<10t�h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35t�h·其他区域:<10t�h 无新增要求 小锅炉直接淘汰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t�h·北方地区:“2+26”城市城区<35t�h、县城和城乡结合部 <20t�h、其他地区城市城区;其他地区城市城区<20t�h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t�h·重点区域:<35t�h ·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重点区域≤35t�h ·其他区域: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t�h 清洁能源替代 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 污控技术升级 ·≥20t�h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示范 重点区域:≥65t�h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生物质锅炉高效除尘和脱硝技术 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清洁利用在中国的提出较早,该措施主要是指通过加大煤炭洗选比,提高煤炭的清洁利用水平。《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中明确要求,“提高供热燃煤质量,优先燃用低硫份、低灰分的优质煤”。随着原煤入洗率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在国家层面的减污降碳协同相关政策中提及较少。 锅炉禁建限建。该措施具体是指分区域对新建锅炉容量提出要求。“大气十条”提出,“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 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2 这与2018年11月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锅 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基本一致,但其对于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建要求明确为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全域和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从“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对于燃煤锅炉禁建限建要求不断加严,“三年行动计划”之后的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文件中未对禁建和限建锅炉容量新增明确要求。 小锅炉直接淘汰。该措施主要是针对落后和分散锅炉提出淘汰要求,小锅炉直接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缔、烟道或烟囱物理切断以及“以大代小”。“大气十条”提出的淘汰对象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年行动计划”进 一步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由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加严为县级及以上城 市建成区,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由重点城市城区加严为重点区域全域;随后,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秋冬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小锅炉淘汰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确定为淘汰类产品;2020年以后相关政策转变为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淘汰,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其他小锅炉淘汰进程已基本完成,另一方面区域供热管网基础建设逐步提升;《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中将燃煤锅炉淘汰对象由“每小时35蒸吨以下”扩大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区域也扩大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和天山北坡城市群”。《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依据PM2.5达标情况针对其他区域提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对于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不断加强变严,体现在锅炉容量和淘汰实施区域两个方面。 清洁能源替代。该措施主要是指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大气十条”对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