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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2024年中期报告

2024-09-27港股财报喵***
大唐发电2024年中期报告

股份代号:00991 中期报告 目录 2公司业绩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股本及派息 9重大事项 12购买、出售和赎回公司上市证券 13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14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15公众持股量 16审核委员会 17其他事项 18简明合并损益表 19简明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20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 22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24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25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业绩 经营及财务摘要: •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583.10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增加约0.19%。 •税前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55.62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增加约82.96%。 •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2.43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增加约68.38%。 •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0.1315元,较2023年上半年增加人民币0.0696元╱股。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该期间”或“本期”)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合并经营结果以及与2023年上半年(“上年同期”)之未经审计合并经营结果的比较。该经营业绩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及确认。 于该期间,本集团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583.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0.19%。于该期间,税前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55.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82.96%。该期间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2.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68.38%。该期间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0.131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0696元╱股。 2024中期报告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分布于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京津冀、东南沿海区域是公司火电装机最为集中的区域,水电项目大多位于西南地区,风电、光伏广布全国资源富集区域。 (二)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回顾 2024年上半年,公司系统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抢抓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重大机遇,凝心聚力推进首都能源保供、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等方面工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都能源保供能力持续提升。坚定扛牢首都能源保供主力军责任,明确“六杜绝、两确保”目标,不断完善常态化保供体系,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大政治保电任务,全力做好迎峰度夏、防汛度汛等能源保供工作,以坚定的责任担当和实干实绩践行“两个维护”。 提质增效稳增长成效显着。坚持不懈开展精益化管理,大力实施提质增效、亏损企业治理等专项行动,公司实现了经营质效的超预期增长。坚持 “日管控周调度”,紧跟市场开展燃料保供控价,紧盯效益开展电量、电价攻坚,踏准市场节奏,优化煤源结构,抢发效益电量,公司整体经营局面持续向好。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总额约人民币55.62亿元,同比增长约82.96%。 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定。公司紧抓转型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规模化优质新能源项目的资源获取,择优、梯次推动新一代煤电项目的迭代开发,进一步提升首都保供能力,加速实现公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24年上半年,公司核准电源项目122个,核准容量4,714.985兆瓦,其中:风电项目核准容量1,109.3兆瓦、光伏项目核准容量3,605.685兆瓦;在建电源项目80个,在建容量11,869.15兆瓦,其中:火电项目在建容量5,746.12兆瓦、风电项目在建容量3,457.65兆瓦、光伏项目在建容量2,665.38兆瓦。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1.经营收入 于该期间,本集团实现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583.1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0.19%;其中电力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 501.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39亿元,同比减少约0.47%。 2.经营成本 于该期间,本集团经营成本总额约为人民币518.4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 21.13亿元,减少3.92%。主要是由于发电及发热燃料成本下降。 3.财务费用净额 于该期间,本集团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26.4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 3.55亿元,减少约11.82%,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借款的利率下降所致。 4.利润总额 于该期间,本集团实现税前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55.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82.96%。本集团亦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4.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88.60%。 2024中期报告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财务状况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3,103.66亿元,比2023年底增加约人民币63.27亿元。 本集团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2,154.79亿元,比2023年底减少约人民币1.23亿元。 6.资金流动性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约为69.43%;净债务权益比率约为173.30%((贷款+短期融资券+长期债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有者权益)。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限制存款约为人民币109.40亿元,其中约为人民币3.36亿元的存款为外币存款。于该期间,本集团并无委托存款及逾期定期存款。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短期借款约为人民币298.39亿元,年利率为1.70%至3.99%;长期借款(不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约为人民币1,149.25亿元,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约为人民币224.94亿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年利率为1.20%至4.52%。 7.福利政策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员工总人数为27,811人。本集团工资总额管理坚持业绩导向,注重效益贡献和效率提升,实施工效挂钩联动。深入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坚持薪酬业绩双对标,探索创建并不断完善市场化、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员工工作动力、企业经营活力。 本集团注重员工培养,持续深化人才多通道成长机制,积极推进以创新型、工匠型人才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建设,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搭建平台,不断激发员工队伍活力。本集团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培训是为员工创造福利”的理念,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和员工需求,精心设计培训专题,采用“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现场实训”的方式,大力开展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共组织实施了964个培训项目,其中经营管理类387个,技术技能类577个,合计22,920人次参加培训。 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2024年下半年展望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深化改革创一流作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关键一招,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坚定不移深化提质增效,有力有效促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主动适应新形势,全面提升首都能源保供能力。按照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抢抓机遇期,成立专班,压实责任,全面提升首都绿电供应能力和比例。优化创建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确保从源头上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 抢抓机遇谋转型,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创建“四个一批”良性循环机制,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实现年度核准投产目标。紧盯新能源、清洁高效煤电、新兴产业优化发展目标,滚动分解、梯次开发、压茬推进,全力推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提质增效稳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利润目标。牢牢把握外争政策、内优管控“两条主线”,以精益化管理为抓手,坚持在效益电量上抢量保价,有效提升度电边际。坚持在燃料管控上继续发力,找准市场窗口期,优化储煤策略,全力推动保供控价。坚持在成本领先上进位升级,强化“一切成本皆可控”“一切指标皆对标”理念,推进效益持续稳定增长。 2024中期报告6 股本及派息 (一)股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8,506,710,5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二)股息 本公司不宣派2024年中期股息。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于2024年6月30日,以下所列的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于该条例所述的登记册: 股东名称 股票类型 身份╱权益性质 持股数目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百分比 (%) 约占本公司约占本公司 已发行A股已发行H股总数的百分比总数的百分比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 (附注1) A股A股H股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权益受控制法团权益 6,540,706,5208,238,6003,275,623,820(L) 35.340.0417.70(L) 52.76/0.07//53.61(L)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注2) A股 实益拥有人 1,281,872,927 6.93 10.34/ 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附注3) A股 实益拥有人 1,214,966,500 6.57 9.80/ (L)=好仓附注: (1)非执行董事田丹先生及马继宪先生均为大唐集团雇员。 (2)非执行董事王剑峰先生及赵献国先生均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雇员。 (3)非执行董事朱绍文先生现为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雇员。 (4)以上所披露资料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所提供信息及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掌握的信息作出。 7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及派息 (四)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据董事会所知,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拥有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务证券的权益及淡仓,而须遵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须遵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例所述的登记册,或须遵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中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五)控股股东押记H股 如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的公告中所披露,大唐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海外(香港)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作为经授权牵头安排人及账簿管理人、融通代理人及证券代理人)就有关定期贷款融通5,300百万港元订立融通协议,海外(香港)公司须以融通支付部分H股发行所得款项(定义见该公告)。作为海外(香港)公司使用融通的先决条件,海外(香港)公司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订立股份押记,据此以海外(香港)公司为名持有的所有本公司480,680,000股H股及将由海外 (香港)公司认购的2,794,943,820股H股认购股份(定义见该公告)须质押予永隆银行有限公司。2021年内,海外(香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继续质押给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质押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17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倘海外(香港)公司违约,则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有权强制实施股份押记,可能导致就该等质押证券转移投票权。 2022年,本公司获悉海外(香港)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继续质押给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质押起止时间自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