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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2024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罗***
新天然气-2024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93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芳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子公司合称 鑫泰有限 指 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压缩天然气公司 指 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控股公司 和硕公司 指 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控股公司 亚美能源 指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佳鹰公司 指 佳鹰有限公司 中能控股 指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共创投控 指 共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鑫泰公司 指 河南鑫泰新合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石油、亚太石油公司 指 亚太石油有限公司 中石油昆仑燃气 指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1P、2P、3P 指 证实储量、概算储量、可能储量 新业能源 指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汇东 指 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乌市公交集团 指 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珍宝巴士 指 乌鲁木齐市公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公司章程》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大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CNG 指 压缩天然气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新天然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njiangXintaiNaturalGa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蜀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东 张莉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电话 15160985086 0991-3376700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xintairq@163.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勒泰路蜘蛛山巷179号楼兰新城25栋1层商铺2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400 公司网址 http://www.xjxtrq.com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天然气 603393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951,450,502.71 1,830,096,531.37 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759,627.20 484,155,340.30 2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1,443,108.24 479,463,418.71 25.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3,139,109.95 937,447,803.80 -7.9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54,682,898.21 7,326,067,059.45 3.12 总资产 15,320,425,084.56 14,562,795,943.87 5.2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3 1.14 25.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3 1.14 25.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2 1.13 25.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9 8.90 减少0.9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5 8.81 减少0.8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0,798.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138,212.85 奖补资金等政府 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430,882.91 非同一控制合并 产生的负商誉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06,959.9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0,720.8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305.76 / 合计 3,316,518.9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国内能源结构正在向低碳、环保方向转变。作为与煤炭、石油并列为全球三大一次性能源中唯一的清洁低碳能源,天然气消费结构已经涵盖了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化工、交通和发电等多个领域,是能源转型过程中重要的过渡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受全球制造业疲弱、采暖用气需求偏低、市场供需宽松、主要国家和地区库存高企的影响,国际气价震荡走低。得益于国内经济延续恢复向好态势,叠加国际天然气价格震荡走低,报告期内,我国天然气市场持续复苏向好。根据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等发布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4)》中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天然气产量1,23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天然气消费量达到了2,1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7%;天然气进口量9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8%。 随着我国天然气能源消费需求的增加,进口依存度居高不下,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国家多次提出要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大力实施油气增储上产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与市场机制,推进“全国一张网”和全国储气能力建设工作。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中指出:围绕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个目标,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四个监管,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保障。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持续巩固提升油气产量。202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提供了政策指引。报告期内,为提高管网输配气运行效率,降低管输和配气成本,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高效运输,保障燃气管网平稳运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为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山西省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了《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建立健全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保障天然气市场安全稳定供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理顺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乌发改规〔2024〕5号)》。据此来看,天然气行业有望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进入更高速的发展通道。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别是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天然气作为一次性能源,消费缺口加大。作为天然气战略补充的非常规天然气,已日益成为我国天然气产量的重要增长点,在能源结构调整和“双碳”目标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