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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满深11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

2024-09-26-中国石油G***
2024年满深11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

满深11井产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审版)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1概述1 1.1任务由来及背景1 1.2项目特点1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 1.5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7 1.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38 2总则39 2.1编制依据39 2.2评价原则44 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44 2.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46 2.5评价标准55 2.6环境功能区划60 2.7环境保护目标60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2 3.1区块开发现状及回顾性分析63 3.2在建工程71 3.3依托工程73 3.4拟建工程82 3.5污染物排放统计115 3.6总量控制116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7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7 4.2环境敏感区调查121 4.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2 4.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8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9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49 5.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3 5.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1 5.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6 5.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84 5.6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86 5.7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88 5.8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89 5.9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196 5.10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208 5.11温室气体排放评价211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7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217 6.2废水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9 6.3噪声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20 6.4固废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21 6.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223 6.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231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4 7.1环境影响分析234 7.2社会效益分析234 7.3经济效益分析234 7.4环境措施效益分析236 7.5小结237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9 8.1环境管理239 8.2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248 8.3环境监测计划251 8.4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252 8.5环境影响后评价256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7 9.1结论257 9.2要求与建议263 附图附件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组成及周边关系图; 附图3: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4:项目区域土壤类型图; 附图5: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图;附图6:项目区域植被类型图; 附图7:项目与新疆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1:项目区块现有、依托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2:哈得作业区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3:哈得油气开发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附件4:《关于满深11井钻井工程(勘探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地环审〔2023〕182号); 附件5: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 III 满深11井 满深8号计转站 满深11井现状满深11井现状 管线沿线地貌管线沿线地貌 1概述 1.1任务由来及背景 塔里木盆地是我国最大的含油气盆地,总面积56万km2,塔里木盆地石油地质资源量120.65亿吨、天然气地质资源量14.78万亿m3,油气当量238.95亿吨,盆地油气探明率低,勘探前景十分广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当量已突破3000万吨,是中国特大型油田之一。 按照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体部署,油气开发“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推进库车山前大气区、塔北-塔中大油气区两大会战,谋划长远发展,扎实有序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油气产量规模再上新台阶。富满油田整体处于北部坳陷地构造斜坡位置,2025年预计建成产油400×104t/a、产气400×104Nm3/d的规模,稳产7年。其中,富满油田Ⅰ区为已开发区域,主要包括:鹿场、跃满西、跃满、富源、哈得、玉科、富源Ⅱ等已开发区块,目前已形成160×104t产能规模;富满油田Ⅱ区为正在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果勒西、果勒、果勒东Ⅰ、满深、富源Ⅲ和富源Ⅳ等区块;此外,西部空白区等正在探索。 为了满足富满油田产能开发的需要,增大整体开发效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拟投资1531.81万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富满油田II区富源IV区块实施“满深11井产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地面工程(站场工程):部署标准化采气井场1座;②地面 工程(集输管线):新建满深11井至8号计转站间采气管线10.5km和满深11井燃料气管道10.5km;③满深8号计转站改造:新增电热带配电、管线防静电接地设计;④公辅工程:配套建设井场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土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产气量为12×104m3/d、产油量为15t/d。根据企业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满深11井为采气井。 本项目满深11井钻井工程(勘探井)已取得环评批复(阿地环审〔2023〕 182号)。目前,满深11井(勘探井)已经完成钻探工作,正在组织验收工作,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即决定将满深11井进行开发,本项目仅涉及井场设备安装和配套集输管线建设,均为地面工程,不涉及钻井工程。 1.2项目特点 本项目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并重,且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并不相同。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占地、破坏土壤、损毁植被、加大水土流失强度、破坏生态景观等;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特点如下: (1)本次评价满深11井为勘探井转开采井,目前满深11井钻井工程(勘 探井)已经完成钻探工作,钻井设施正在拆除,满深11井已发现油气资源,正在对钻井工程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并组织验收。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地面工程(站场工程):部署标准化采气井场1座;②地面工程(集输管线):新建满深11井至8号计转站间采气管线10.5km和满深11井燃料气管道10.5km;③满深8号计转站改造:新增电热带配电、管线防静电接地设计;④公辅工程:配套建设井场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土建等辅助设施。本项目仅涉及井场设备安装和配套集输管线建设,均为地面工程,不涉及钻井工程。 (3)本项目拟建工程的油气集输和处理,依托油田内现有站场(富源联合站、满深8号计转站)。项目采出水依托富源联合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等依托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料、建筑垃圾依托哈得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沙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项目建设加热炉1台,加热炉产生废气经8m高排气筒(P1)排放,燃料为满深8号计转站返输净化天然气。 (5)项目选址位于《关于印发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新水〔2019〕4号)中Ⅱ3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项目施工期采取完善的防沙治沙及水土保持措施,降低因本工程的建设而产生的水土流失。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本工程属于天然气开采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新水水保〔2019〕4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8陆地天然气开采0721”中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含内部集输管线建设)”,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工程设计资料等内容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环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进行了资料收集。结合工程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析判定建设项目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以及评价区域功能规划、环境规划、相关法规等要求,编制完成《满深11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 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于2024年6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官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7月19日,建设单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4年7 月19日、7月22日,建设单位在“阿克苏日报”报刊上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具体的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其中鼓励类第七项“石油天然气”中第1条“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在其负面清单内;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周边1000m范围内不涉及重要河流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选址和空间布局符合准入条件要求。 1.4.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组成主要包括1口新井的地面工程、油气集输工程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土建等辅助工程。根据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拟建项目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主要生态的敏感目标为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 (1)选址的环境敏感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井场占地不涉及依法划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井位布置远离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占地类型主要为沙地。本次新建的采气井及配套建设的集输管线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穿越,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布置基本合理。项目管线工程的设计选线过程中,在考虑相关地面工程位置布局和地势走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最短的路线减少占地面积,同时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及地方性公益林等生态敏感区,避免破坏地表沙生植被。 工程所在区域沙雅县属于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本工程无法避让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小因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需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根据工程影响预测分析,工程对周边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井场选址合理。 (2)占地类型及保护植被分布等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井场和管线工程选址占地全部为沙地,植被盖度极低,项目不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在管线选线过程中注意避让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尽量沿油田道路两旁植被较稀疏的地带布置,以减少对原生植被的生态扰动。 (3)地质稳定性和穿越工程分析 项目井场及管线工程敷设区域已避开地质灾害(洪水等)易发区和潜发区,施工结束后,对管线沿线上方种植草方格,减少对沙漠地带表层土壤扰动。管线工程没有穿越道路,施工完毕后做好地面恢复,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产业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属于石油资源开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定位和当地有关的矿产资源规划,符合国家对天然气开发的部署。本项目与当地产业布局方向是一致的,总体看,项目开发产业总体布局基本合理。 (5)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从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看,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