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报告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现将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填报情况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财务数据审核完成率为89.13%,其中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兵团的审核完成率达到100%。全国27个地区年度财务数据审核完成率高于全国水平。 二、行业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45162家 (按2022年第四季度旅行社数量计算),比2021年增长 6.43%。除西藏旅行社数量不变外,其余31个地区旅行社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云南、海南、贵州、新疆、福建等5个地区增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云南增幅最大为35.56%。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5个地区旅行社数量超过 2500家,数量最多的广东为3754家。此外,西藏、宁夏和 兵团3个地区旅行社数量少于500家,分别为310家、206 家和177家。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资产总计为2591.96亿元,其中负 债总计2109.9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482.05亿元。全国旅行 社从业人员24322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161375人, 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人数82047人。 三、经营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1601.56亿元,营业成本 1588.02亿元,营业利润-68.87亿元,利润总额-58.82亿元,本年应交税金总额12.73亿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887.85亿元,旅游业务营业利润-20.97亿元。 (二)三大市场情况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营业收入874.41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98.49%;国内旅游业务营业利润-20.31亿元。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入境旅游营业收入2.50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0.28%;入境旅游业务营业利润为-0.41亿元。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出境旅游营业收入10.94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1.23%;出境旅游业务营业利润为-0.25亿元。 (三)类别情况 2022年度全国具有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391.08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44.05%;旅游业务营业利润-8.85亿元;本年应交税金总额7.53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59.16%。 2022年度全国外商投资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56.73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6.39%;旅游业务营业利润-1.05亿元;本年应交税金总额0.22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1.72%。 四、组接情况 (一)国内旅游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3922.01万人次、 9002.95万人天,接待4811.70万人次、9402.90万人天。国 内旅游单项服务20514.50万人次。 2022年度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浙江、江苏、广东、湖南、湖北、重庆、北京、江西、福建、四川。(见图1) 图1:2022年度国内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2022年度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 由高到低依次为浙江、湖北、江苏、湖南、云南、广东、安徽、贵州、重庆、福建。(见图2) 图2:2022年度国内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 (二)入出境旅游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入境旅游外联1.04万人次、2.65万人天,接待0.65万人次、3.57万人天。入境旅游单项服务 31.57万人次。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无出境组团数据。出境旅游单项服 务9.47万人次。 2022年入出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未恢复,入境团队数据主要是部分入境团队业务未及时结算,在结算后于2022年进行填报。 五、总体结构 (一)数量分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45162家 (按2022年第四季度旅行社数量计算)。其中,旅行社数量排名前十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3754)、北京(3395)、江苏(3297)、浙江(3181)、山东(2864)、上海(1884)、安徽(1626)、湖南(1605)、河北(1594)、辽宁(1593),上述地区旅行社数量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54.90%。 (二)各地经营状况 2022年度旅行社国内组织接待人次(人天)汇总排序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浙江、江苏、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福建、四川、安徽。 2022年度全国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旅游业务营业利润、本年应交税金总额三项综合)排名前十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湖南、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