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知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目录 公司资料2 摘要4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5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7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8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9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22 其他资料32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钱利荣(主席及集团行政总裁)钱晨辉 非执行董事 张冬杰 独立非执行董事 金晓峰教授赵焕琪 邱惠 审核委员会 邱惠(主席)金晓峰教授 赵焕琪 薪酬委员会 金晓峰教授(主席)钱晨辉 邱惠 提名委员会 金晓峰教授(主席)赵焕琪 邱惠 企业管治委员会 钱晨辉(主席)赵焕琪 邱惠 公司秘书 李耀威 于本报告中,标有“*”的中文或其他语言之英文译名仅供识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实体之中英文译名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中文名称为准。 法定代表 钱利荣李耀威 邱惠(钱利荣的替任人)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胶卷明道8号大同大厦18楼1801室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江苏省宜兴市 环保科技工业园俊知路1号 公司网站 www.trigiant.com.hk 港交所股份代号 1300 投资者关系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电邮:ir@trigiant.com.cn 金通策略有限公司 (作为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顾问) 电邮:ir@dlkadvisory.com 公司资料 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法律顾问 吕郑洪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法律)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江苏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摘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3年上半年”)中期业绩的比较: •营业额减少约人民币91,500,000元或约7.3%至约人民币1,159,000,000元; •毛利率降约0.3个百分点至约12.3%; •期内溢利增加约人民币6,400,000元或约18.5%至约人民币40,900,000元(2023年上半年:人民币34,500,000 元); •纯利率由2023年上半年约2.8%增加至2024年上半年约3.5%; •每股盈利从人民币1.93分增加至人民币2.28分;及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2023年上半年:无)。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4年上半年”或“期内”)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23年同期的比较数字及有关说明附注载列如下。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绪言 我们已审阅第6至21页所载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贵集团”)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相关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须遵照当中有关条文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中期财务资料报告。贵公司董事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列报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阅对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结论,并按照我们所协定的工作条款仅向阁下整体汇报,而不作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责任。 审阅范围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进行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进行审阅工作。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审阅工作包括主要向财务及会计事务负责人作出查询,以及应用分析性及其他审阅程序。审阅的范围远小于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的审核,故我们未能确保会知悉于审核工作中可能发现的一切重大事项。因此,我们不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基于我们的审阅,我们并不知悉任何事宜使我们相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34号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2024年8月27日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营业额 3 1,159,039 1,250,560 销货成本 (1,016,820) (1,093,166) 毛利 142,219 157,394 其他收入 4 16,482 8,440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5 (7,493) (23,793)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496 850 销售及分销成本 (25,825) (25,745) 行政开支 (21,109) (22,417) 研发成本 (28,977) (23,713) 融资成本 (25,055) (27,520) 除税前溢利 6 50,738 43,496 税项支出 7 (9,862) (9,007)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40,876 34,489 每股盈利 9 —基本 人民币2.28分 人民币1.93分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4年6月30日 附注 于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147,259 154,741 使用权资产 60,301 61,596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股本工具 227 227 已抵押银行存款 2,286 2,533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付按金 21,840 21,840 递延税项资产 140,522 139,188 372,435 380,125 流动资产存货 223,237 175,33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4,122,714 4,118,465 已抵押银行存款 147,050 178,212 银行结余及现金 589,318 549,358 5,082,319 5,021,369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177,264 113,760 借贷 13 1,642,083 1,694,361 租赁负债 373 555 应付税项 48,762 48,872 1,868,482 1,857,548 流动资产净值 3,213,837 3,163,82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586,272 3,543,946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61 政府补贴 596 794 递延税项负债 23,002 21,293 23,598 22,148 净资产 3,562,674 3,521,798 资本及储备股本 14 14,638 14,638 储备 3,548,036 3,507,160 权益总额 3,562,674 3,521,798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资本赎回 法定盈余 股本 股份溢价 储备 储备 储备 特别储备 其他储备 累计溢利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a) (附注b) (附注c) 于2024年1月1日(经审核) 14,638 1,509,764 (723) 101 520,936 62,947 (312,834) 1,726,969 3,521,798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 – – – – – – 40,876 40,876 转拨至法定储备 – – – – 448 – – (448) – 于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14,638 1,509,764 (723) 101 521,384 62,947 (312,834) 1,767,397 3,562,674 于2023年1月1日(经审核) 14,638 1,509,764 (641) 101 520,936 62,947 (312,834) 1,749,516 3,544,427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 – – – – – – 34,489 34,489 转拨至法定储备 – – – – 591 – – (591) – 于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14,638 1,509,764 (641) 101 521,527 62,947 (312,834) 1,783,414 3,578,916 附注: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须设立法定盈余储备。对该项储备的转拨来自除税后纯利,于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反映,而金额由该等附属公司之董事每年决定。法定盈余储备可用于弥补去年亏损(如有),并可透过资本化发行用于转换为资本。 (b)特别储备指于2009年收购一间附属公司而产生的视作注资。 (c)其他储备指已付代价的公平值及于2017年因收购附属公司额外权益而产生的非控股权益金额的差额。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409,350 255,673 投资活动 新增已抵押银行存款 (256,191) (318,484)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5,632) (1,149) 解除已抵押银行存款 287,600 340,666 已收利息 5,813 4,276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3,752 17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35,342 25,326 融资活动 筹集的新增银行借贷 886,000 890,000 偿还借贷 (1,265,198) (1,140,000) 已付利息 (25,265) (27,452) 偿还租赁负债 (258) (284) 租赁负债利息 (11) (20)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404,732) (277,7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39,960 3,24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49,358 536,7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即银行结余及现金 589,318 539,967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1.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除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导致的会计政策变动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者相同。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于本中期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以编制本集团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