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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能源2024中期报告

2024-09-23港股财报王***
金马能源2024中期报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85 2024 中期报告 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第2至20页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第21至28页 独立核数师报告 第29页 中期业绩 第30至57页 公司资料 第58至60页 释义 第61至63页 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本集团是河南省焦化行业领先的焦炭生产商及焦化副产品加工商。本集团沿煤化工业中焦化产业链,经营一套从焦炭生产到将焦化副产品加工成衍生性化学品及能源产品的垂直集成业务模式。本集团的垂直集成业务模式令本集团能够将焦化副产品的价值最大化,从而令本集团能够实现高回收再利用的业务模式。 凭藉本集团在煤化工焦化行业的多年经营及与煤炭供应商的长期业务关系,本集团亦从事煤炭、焦炭、LNG及有色金属材料贸易,这些业务主要透过本集团的贸易公司进行。为持续努力拓展垂直集成业务模式,及扩大沿煤化工业中焦化产业链的产品组合,本集团近年积极拓展LNG及氢气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在氢气领域的研发及投入下,本集团的产业链得以延伸至更高端的新能源产品。 于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以下主要业务分部: •焦炭:涉及生产及销售焦炭; •衍生性化学品:涉及将焦化副产品加工成一系列苯基及煤焦油基衍生性化学品,以及销售该等副产品; •能源产品:涉及将焦炉煤气加工成煤气,并将煤气提炼成LNG,以及销售煤气及LNG;同时,亦有透过从煤气提取氢气销售,以及从焦炉产生的热力生产电力销售;及 •贸易:主要涉及买卖煤炭、焦炭、氢气及LNG。 董事会相信,基于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带来变革的背景下,中国焦炭行业持续进行供给侧改革,加速产业集成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而衍生性化学品及能源产品的分部业务将通过产业延伸和技术研发提高竞争力,这等均为本集团业务长期发展带来新机遇。本公司将继续把握市场机会,通过投资生产及环保,保持盈利的持续增长,不断提升服务中国钢铁及化工企业的水平,实现本集团业绩持续稳步提升。 财务摘要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6,299.55,890.7 408.8 毛利 70.1216.2 (146.1) 期内(亏损)溢利 (209.3)29.6 (238.9)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人民币元) (0.29)0.08 (0.37) 每股中期股息(人民币元) –0.05 (0.05) 毛利率 1.1%3.7% (2.6%) (亏)纯利率 (3.3%) 0.5% (3.8%) 于2024年6月30日 于2023年12月31日 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总资产 11,769.8 12,535.0 (765.2) 总权益 4,604.5 4,840.2 (235.7) 影响本集团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因素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下文讨论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最重要因素。 整体经济状况及下游行业需求 本集团在中国售出本集团的所有产品。中国整体经济状况影响本集团产品的市价及需求,以及煤炭(本集团生产焦炭、衍生性化学品及能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于经济下滑时,本集团产品的平均售价或会下调,而本集团或会需要调整本集团的采购及销售策略以应对该状况,如减少本集团的原材料采购或开展更多融资活动以增强本集团的营运资金。本集团的贸易活动或会于经济下滑时减少。于经济状况复苏时,本集团或会随市场需求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调本集团产品的售价。此外,本集团原材料的预付款或会增加以保证原材料供应。本集团的贸易活动亦由于焦炭、煤炭、氢气及LNG贸易需求随经济状况复苏而增加。本集团的经营业绩、营运资金状况以及营运现金流量,亦因此出现相应变化。 本集团的焦炭、LNG及衍生性化学品产品的销售主要取决于国内钢铁行业及化工行业对该等产品的消耗。焦炭是生产钢铁的主要原材料,而衍生性化学品则主要用于下游行业,如橡胶、纺织及医药行业,作为原材料,LNG则主要提供予周边工业园区生产使用及于加气站向物流客户、重型卡车及巴士提供供气服务。在中国,焦化衍生性化学品经常作为石油衍生性化学品具有成本竞争力的替代品,因中国拥有丰富煤炭资源,故其价格相对于石油资源价格低。因此,本集团衍生性化学品的需求及价格亦受石油价格及石油行业发展所影响。 本集团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 本集团面临本集团产品及煤炭市价波动的风险以及该等价格之间价差变动的风险。本集团一般基于销售产品之所在地区的现行市价,并参考适用于个别客户的多项因素而决定销售价格。市场供需力量一般会决定本集团产品的定价。以往,焦炭及其衍生性化学品的市场价格曾由于需求增加和减少的交替出现而波动。本集团产品的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 •本集团产品的供应及需求主要受到(i)影响煤炭、焦化及钢铁行业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政策,(ii)钢铁及化工行业的需求以及(iii)中国国内及全球经济周期的影响; •本集团的主要原材料煤炭的价格,变动受到煤炭的供应与需求以及中国国内及全球经济周期的影响; •本集团产品的特性及质量(焦炭类型不同,市场价格亦不同); •国际市场的化学品价格;及 •本集团的运输成本、可用的运输能力及运输方式。 此外,由于本集团的大部份衍生性化学品,如纯苯、甲苯、煤沥青及工业萘,可由焦化副产品及石油生产,本集团产品的价格亦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过往来看,当石油价格下行时,本集团产品的价格通常下跌。 下表载列2024年首六个月及2023年度,根据本集团的内部记录本集团各主要产品的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 2024年首六个月平均售价(1) 2023年 平均售价(1) 人民币╱吨 人民币╱吨 (煤气除外, (煤气除外, 人民币╱立方米) 人民币╱立方米) 焦炭 2,118.19 2,225.74 焦炭 2,251.2 2,366.59 焦炭末 衍生性化学品 991.7 1,233.18 苯基化学品 7,020.01 6,312.49 纯苯 7,445.26 6,468.50 甲苯 - 6,465.35 煤焦油基化学品 4,347.94 4,491.57 煤沥青 4,561.16 4,752.35 蒽油 3,910.98 4,072.05 工业萘 能源产品 5,057.65 5,034.84 煤气 0.81 0.83 LNG 4,067.5 4,360.35 (1)经本集团内对销后,按各相关产品的收益除以该产品的销量计算(惟焦炭分部、苯基化学品及煤焦油基化学品的平均售价则分别指该分部或类别相关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 煤炭是本集团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影响本集团的原材料成本,亦为影响本集团产品价格的因素之一。本集团一般并不与本集团的供应商订立长期固定价格的采购合约。本集团基于生产时间表采购煤炭。采购价由本集团与供应商参考下订单时的市价而订立公平磋商协议。煤炭供应是影响本集团经营业绩的又一因素。煤炭行业环保法规趋紧或政府主导的行业集成加剧可能降低煤炭供应或抬高煤炭价格。煤炭供应波动或会抬高煤炭价格,从而增加本集团业务的经营成本。 焦煤价格的上升或下降未必能立即导致本集团产品价格的变动,反之亦然。产品市价上涨时,本集团可能因原材料与产品的价差扩大而受益;产品市价下跌时,本集团可能因价差收窄而受损。 下图列示本集团于2014年至2024年6月根据本集团的内部记录焦煤的平均采购价及焦炭的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 焦煤(元╱吨)焦炭(元╱吨) 本集团相信,焦煤及本集团产品的现行市价通常受供求等市场力量推动。由于本集团按现行市价出售本集团的产品及采购焦煤,且焦煤价格通常与焦炭及钢铁的价格联动,虽然速度及量级不同,考虑到市价波动,本集团相信本集团一般能够协商本集团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 生产及销量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主要受产品平均售价及煤炭平均采购价的变动推动,而产品销量主要由本集团产量决定。本集团2024年上半年的业务保持平稳,各主要产品的产能使用率大致保持,而本集团销售亦基本上达致一贯的满销。于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焦炭的产量约为1.9百万吨,粗苯及煤焦油的加工量分别约为175,480吨及81,240吨,而LNG的生产约为35,620吨。 主要发展 本集团过往于焦化业务中拥有优势,令本集团可通过收购从事生产焦化业务上下游产品的公司,拓展本集团的煤化工业中的焦化产业链。据此,本集团近年积极拓展焦化、衍生化学品、煤气及LNG的业务,并持续投资环保设施。步入2024年,本集团将进一步扩展及深化焦化价值链的投入,包括氢能源产业链。 •成立合资公司生产及销售焦炭 本公司于2020年与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成立合资公司,建设约年160万吨产能焦炉,主要生产及销售焦炭,热力及电力,项目一期焦炉已于2022年底完成建设,并在2023年进入全面投产。基于焦炭市场的煤焦毛利受压,二期建设已放缓,集团紧密审视焦化市场的发展,二期的进一步建设有待此等审视,集团在2024年6月30日已为项目投入约人民币40.4亿元(不含税)。 •苯基化学品扩产能计划 在2022年初开始筹备的一个20万吨的苯基化学品产能扩展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3.8亿元,于2023年第四季已完成建设,及在2024上半年全面顺利运作,生产了约14.8万吨苯基化学品销售。 •氢能产业链 考虑到中国政府于发展清洁能源的策略性政策,为了抓紧河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机遇,基于本集团的焦炉煤气产能已达1,000百万立方米,本集团现已策划全面进入氢能产业链,包括生产、运输、储存及加气,并已在郑州及济源各建成一个氢气加气站,在2024年开始已全面营运,期内各自服务了约300及180氢燃料电池车辆,供应了约62,500公斤及166,800公斤氢气。同时,期内投资约人民币3.1百万元在郑州巩义市建设一新加氢站,并已在第二季开始运营。 以上投资已经及将通过集团的内部财务资源及╱或上市筹集资金及银行借款融资。 经营业绩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下为本集团的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此表应与其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一并阅读。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2023年 变化 (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持续经营业务收益 6,299,480 5,890,693 408,787 销售成本 (6,229,414) (5,674,501) (554,913) 毛利 70,066 216,192 (146,126) 其他收入 38,199 56,575 (18,376) 其他收益及亏损 (15,075) (18,121) 3,046 销售及分销开支 (197,617) (119,492) (78,125) 行政开支 (89,974) (75,771) (14,203) 融资成本 (68,809) (59,189) (9,620)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 2,253 8,728 (6,475)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277 (4,608) 4,885 除税前(亏损)溢利 (260,680) 4,314 (264,994) 所得税抵免 51,360 25,297 26,063 期内(亏损)溢利 (209,320) 29,611 (238,931)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2023年 变化 (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在其后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以下各项的公允价值收益: 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应收票据(扣除所得税) 5,541 365 5,176 期内全面(支出)收益总额 (203,779) 29,976 (233,755) 以下各项应占期内(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56,978) 43,168 (200,146) —非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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