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每日信息速递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 ·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2024.09.20 · 【财经要闻速递】 自然资源部: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1至8月份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3个总投资6731亿元 财政部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香港金管局将基准利率下调50个基点至5.25% 降息幅度超预期美联储货币政策解读显分歧 【行业要闻速递】 工业和信息化部:完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两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今年1至8月全国铁路发送旅客近30亿人次创历史同期新高 IDC:二季度全球智能扫地机器人出货量增长15.7%石头科技居首 乘联会:9月1-15日乘用车新能源市场零售44.5万辆,同比增长63% 分析师:徐伟 资格证书:S1330514080001 联系邮箱:xuw@hxzb.cn 联系电话:028-86199181 相关研究 每日信息速递2024.09.19 2024.09.19 每日信息速递2024.09.18 2024.09.18 每日信息速递2024.09.13 2024.09.13 【个股重要公告】 安科瑞:获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奥特维:全资子公司签订4亿元销售合同 天宜上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卓锦股份:提起诉讼索赔1235万元 天康生物:以债转股增资21亿元全资子公司 新华文轩:签订12.56亿元教科书采购合同 美诺华:阿托伐他汀钙原料药获得欧洲CEP证书 大连热电: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龙佰集团:子公司竞拍探矿权成功金额9990万元 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签订超1.2亿元合同 【财经要闻速递】 自然资源部: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洪在国新办9月19日上午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乡建设发展离不开土地要素的保障。自然资源部将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前提下,从三个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资源更好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其中之一是,立足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一方面,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存量土地使用权交易。 另一方面,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有序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土地收储机制,更好发挥开发储备、供应调节作用;加大政策激励,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复合利用,探索用途合理转换,总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海证券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1至8月份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3个总投资6731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介绍,1至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3个,总投资6731亿元,其中审批53个,核准30个,主要集中在高技术、能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据财政部9月19日消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以下简称隐性债务)风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举措。财政部将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情况作为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以下简称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问责。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现将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查处的八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向地方国有企业直接借款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2018 年6月至2023年5月,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决定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向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147.32亿元,并全部转借给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用于偿 还其存量债务。截至2023年5月,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已归还天津保税区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7.57亿元,借款余额 为119.75亿元。扣除用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中存量债务“借新还旧”的 45.78亿元后,剩余部分形成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天津港保税区工委 (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尤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天津港保税区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吕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副书记毕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天津港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洪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寇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保税区党委常委赵某某给予诫勉;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二、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向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2022 年至2023年6月,依据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化解债务筹集资金备忘录》, 营口市鲅鱼圈区财政局向地方国企借款15.37亿元、其他企业等借款4.59亿元,将 全部借款纳入城建专户统筹使用,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鲅鱼圈区委副书记、区长孟某给予诫勉;对时任鲅鱼圈区委副书记、区长管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鲅鱼圈区委常委、副区长曲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时任鲅鱼圈区财政局局长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对时任鲅鱼圈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周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时任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某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营口市鲅鱼圈区城市更新保障中心主任于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三、湖南省属公办职业学校以租代建新增隐性债务4.5亿元。2018年11月,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确定与岳阳湘女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采取以租代建的方式建设新校区,通过每年支付租金1233万元和以三产委托经营(包含新、老 校区)的方式进行回购,期限30年,总金额4.5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5亿元。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雷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项目部总指挥刘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孙某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郭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刘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四、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通过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3.4亿元。2022年3月至12月,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以退回资本公积名义从抚州市东乡区工业与科技创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家区属国有企业调入融 资资金3.4亿元统筹使用,形成新增隐性债务3.4亿元。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东乡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东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东乡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抚州市东乡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给予诫勉;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五、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以公立医院等为主体贷款新增隐性债务2.98亿元。 2020年12月,依据梅河口市政府会议纪要,原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梅河医院)以补充运营资金名义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梅河口支行贷款,并转借梅河口市财源投资有限公司2.98亿元。其中,梅河口市财源投资有限公司用于 购买国有资产1.59亿元,且产生的出售收益由梅河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上缴市财政;其余资金也转至梅河口市财政局统筹使用。上述贷款实际还本付息均由财政承担,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98亿元。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梅河口市委书记王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梅河口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梅河口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梅河口市聚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胡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梅河口市中心医院院长李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68亿元。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向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实训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20项存量隐性债务0.68亿元,并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 计监测系统中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68亿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包头市财政局局长张某某给予谈话提醒;对包头市财政局副局长奇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包头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包头市财政局债务科科长王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薛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七、海南省临高县要求代理银行垫款支付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8.4亿元。 2022年11月至12月,临高县财政局违反各地财政部门不得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的规定,按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意见,要求以上银行延期清算,违规垫付8.4亿元。截至 2022年12月末,临高县财政局未清算长期垫付资金,形成新增隐性债务8.4亿元。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县长唐某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对时任临高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临高县财政局局长庞某某、副局长王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临高县财政局国库室主任罗某给予诫勉;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支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高支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行长郭某、分管副行长谢某某给予警告;对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支行行长王某、分管副行长文某某给予警告;对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行长郭某某给予警告。 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国有企业以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新增隐性债务3.2亿元。2023年3月,依据永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永宁县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永宁县财政局与永宁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永宁县农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