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 布鲁塞尔,12.9. 2023C(2023)58 48决赛 委员会执行决定 of12.9.2023 关于通过一项2023年土族塞人行动方案 ENEN 委员会执行决定 of12.9.2023 关于通过一项2023年土族塞人行动方案 欧洲委员会, 考虑到《欧洲联盟运作条约》, 考虑到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2月27日颁布的(EC)第389/2006号条例,该条例设立了鼓励土耳其塞浦路斯社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工具。1,特别是其中的第3条, 考虑到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7月18日颁布的(EU,Euratom)2018/1046号条例,对适用于欧盟一般预算的财政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第1296/2013号、第1301/2013号、第1303/2013号、第1304/2013号、第1309/2013号、第1316/2013号、第22 3/2014号、第283/2014号条例以及第541/2014/EU决定,并废止了(EU,Euratom)2 012/966号条例。2,特别是其中第110条, Whereas: (1)根据《2003年加入法案》第10号协议第1条(1)的规定,在塞浦路斯加入后,根据《加入条款》第1条(1),适用条款暂停执行。3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未能有效行使控制权的区域(以下简称“区域”)。根据第10条议定书第3(1)条的规定,议定书中没有任何内容禁止旨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欧盟条例》(EC)第389/2006号法规规定了给予援助的规则和条件,旨在通过促进土耳其塞浦路斯特人民经济发展 ,特别是强调岛屿经济一体化、增强两个社区与欧盟之间的联系以及为根据加入法案第10条协议解除暂停后的《接纳条款》做准备,以实现塞浦路斯的统一。为了确保2023年土耳其族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需要采取一项融资决定。欧盟及欧元区法规(EU,Euratom)2018/1046条文110明确了关于融资决定的具体规则。(5)预期的帮助是为了遵守根据TFEU第215条采取的限制措施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4. 1OJL65,7.3.2006,p.5. 2OJL191,30.7.2018,p.1. 3OJL236,23.9.2003,p.955-955. 4www.sanctionsmap.eu请注意,制裁地图是一款IT工具,用于识别制裁制度。制裁的源头来自于官方公报(OJ)上发布的法律文件。 (6)2023年度行动计划针对土耳其塞浦路斯特社区的目标包括:基础设施的发展与重组;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和解、增强信任措施及对民间社会的支持;为解决塞浦路斯问题全面协议生效后以及根据《加入法案》第10号议定书第1条撤回其暂停后实施 《欧盟入盟条款》准备符合欧盟标准的法律文本;以及支持旨在促进和解进程的需求 。 (7)根据《欧盟条例(EC)第389/2006号》下资助行动的执行过程中,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所有权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 (8)根据2006年《欧盟条例》第5条(1)款,本行动计划的所有个别法律义务应不迟于预算承诺日期后三年内完成。 (9)委员会应根据本决定附件指定的实体,将间接管理下的预算执行任务委托给这些实体,条件是在签订贡献协议后。委员会需确保与根据《欧盟(欧盟原子)条例2018/1046》第154条通过间接管理负责执行欧盟资金的实体和人员有关的欧盟财务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为此目的,这些实体和人员应根据《欧盟(欧盟原子)条例2018/1046》第154条(4)款接受对其系统和程序的评估。5如果必要的话,在能够签署贡献协议之前,还需按照第154(5)条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根据《欧盟(欧共体)2018/1046号条例》第116(5)条,有必要按照该条款支付迟付款项的利息。 为了允许程序实施的灵活性,根据《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2018/1046号条例》第110(5)条,允许的变更不应被视为实质性的,以符合该目的。 本决定所提供的措施符合《2021年9月15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设立预准入辅助工具(IPAIII)条例(EU)2021/1529》第17(7)条所提及的IPAIII委员会的意见。6. 已决定如下: 第1条方案的通过 通过了附件所载的《2023年土族塞人行动纲领》。 已发布的法律行为与网站上的更新之间存在差异的情况是OJ版本。 5除《(欧盟、欧共体)2018/1046号条例》第154(6)款规定的情况外,委员会可能决定无需进行事前评估。 6OJL330,20.9.2021,p.1-26. 第二条联盟贡献 程序的最大联盟贡献金额设定为31,761,557.68欧元,并将从欧盟2023年一般预算线0 5.0401的拨款中进行融资。 第一款规定的这些批款还可以包括因逾期付款而到期的利息。 第三条实施方式和受委托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方式进行间接管理所采取行动的执行,可能委托给附件中提及或按照其设定标准选定的实体或个人。 第四条非实质性变更 在第一段第二条文章中设定的贡献不超过20%,或特定行动分配的变化累计不超过20 %,以及实施期的延长和特定行动的撤回,如果这些变化并未显著影响行动的性质和目标,不应被视为根据《(欧盟、欧共体)2018/1046号条例》第110(5)条意义上的重大变化。 负责授权的官员可以应用第一段中提到的变更,遵循稳健财务管理原则及适度性原则进行操作。 在布鲁塞尔完成,12.9.2023 对于委员会ElisaFERREIRA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