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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通科技2024 中期报告

2024-09-13港股财报胡***
声通科技2024 中期报告

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Voicecomm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于中华人民共股和份国代注号册成:2立4的95股份有限公司) 2024 中期报告 仅供识别 目录 页次 释义2 公司资料7 概要9 业务回顾及展望11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19 其他资料31 独立审阅报告40 合并损益表41 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2 合并财务状况表43 合并权益变动表45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47 未经审计中期财务报告附注48 于本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人工智能”或“AI” 指 人工智能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审核委员会” 指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我们的董事会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 “本公司” 指 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2024年7月10日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495),除文义另有所指外(视情况而定),包括其英文名称相同的前身上海声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于2005年12月5日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致行动人士” 指 汤先生、孙先生及江泛科技,“一致行动人士”指其中之一 “一致行动人士协议” 指 汤先生、孙先生及江泛科技于2021年3月20日订立的一致行动人士协议,据此各方同意(其中包括),彼等须自协议日期起直至彼等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之时止就(其中包括)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会议批准的本公司营运及业务发展相关事宜采取一致行动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且就本报告而言,指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即一致行动人士)徐女士、声通融智、甲庚文化、江程资产管 理、杨先生及姜海生先生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或其中任何一名董事 “全球发售” 指 有关上市的H股全球发售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或其中任何一家公司(如文义可能所指),或(如文义指其注册成立前的任何时间)其前身公司或其现时附属公司的前身公司,或其中任何一家公司(如文义可能所指)曾经从事及其后由其承担的业务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港元及港仙,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网联车” 指 智能网联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准则、修订及诠释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 “独立非执行董事” 指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甲庚文化” 指 上海甲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孙琪先生全资拥有。其为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江程资产管理” 指 上海江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杨先生持有60%及姜海生先生持有40%。其为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江泛科技” 指 上海江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江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上海江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杨先生持有60%及姜海生先生持有40%。其为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金讯数智” 指 西安金讯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2024年9月10日,即本报告付印前就确定当中所载若干数据的最后 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 指 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日期” 指 2024年7月10日,H股在联交所上市及H股于联交所首次开始买卖 的日期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 其他方式修改) “主板” 指 由香港联交所营运的证券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独立于联交所创 业板,并与其并行运作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 “孙先生” 指 孙琪先生,本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及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汤先生” 指 汤敬华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杨先生” 指 杨晓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徐女士” 指 徐向锋女士,为汤先生的配偶及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提名委员会” 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超额配股权” 指 我们授予国际承销商的选择权,可由独家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根据国际承销协议行使,要求我们按发售价配发及发行最多 654,840股额外H股,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最多15%,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 指 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根据各自的注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对本公司进行的投资,详情载于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一节 “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 指 参与我们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的投资者,详情载于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一节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刊发的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的招股章程 “薪酬委员会” 指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 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包括非上市股份及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其属地及所有受其管辖的地区 “非上市股份” 指 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该等股份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 “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增值税” 指 增值税 “声通融智” 指 湖北声通融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上海声通融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蜂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由汤先生及徐女士分别持有99.0%及1.0%。其为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声通一琏” 指 声通一琏(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渊雅信息” 指 上海渊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 指 百分比 *仅供识别 于本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联系人”、“紧密联系人”、“关连人士”、“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控股股东”、“核心关连人士”、“附属公司”及“主要股东”等词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本报告内若干数额及百分比数字已按四舍五入方式作出约整。如任何表格总数与所列数额的总和有任何不一致,皆因约整所致。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汤敬华先生(董事长)孙琪先生 非执行董事杨晓源先生谭晓波先生陈宇雷先生马天添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榕先生吴海鹏先生牟斌瑞先生 冼伟健先生(于2024年8月1日辞任) 梁健康先生 审核委员会 梁健康先生(主席) 冼伟健先生(前主席)(于2024年8月1日辞任)吴海鹏先生 杨晓源先生 薪酬委员会 刘榕先生(主席)汤敬华先生 梁健康先生 冼伟健先生(于2024年8月1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牟斌瑞先生(主席)汤敬华先生 刘榕先生 战略委员会 汤敬华先生(主席)孙琪先生 陈宇雷先生 联席公司秘书 刘艺涵女士 张启昌先生 总部及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337号维璟中心G座7DEF 授权代表汤敬华先生刘艺涵女士 香港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 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 告罗士打大厦43楼4301-10室 核数师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的公众利益 实体核数师中国香港中环 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合规顾问 迈时资本有限公司中国香港 上环德辅道中188号金龙中心26楼2602室 中国注册办事处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508号 2栋418单元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公司资料 股份代号 2495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公司网址 www.voicecomm.cn H股证券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概要 主要财务数据 下表载列我们于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至2024年同期的变动(以百分比表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2023年 人民币千元(未经审计) 同比变动 % 收入 371,173 280,843 32.2 —企业级解决方案 366,455 272,769 34.3 —其他(1) 4,718 8,074 (41.6) 毛利 162,366 138,055 17.6 毛利率(2) 43.7% 49.2% (5.5)个百分点 期内(亏损)╱利润 (589,774) 1,908 (31,010.6) 调整后净利润(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3) 43,046 70,795 (39.2) 调整后净利润率(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4) 11.6% 25.2% (13.6)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涉及为我们的客户推广由我们交互式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产品,我们从中产生了收入。 (2)毛利率等于毛利除以期内收入再乘以100%。 (3)我们通过消除可赎回注资的账面值变动的影响,将调整后净利润(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定义为期内利润。 (4)调整后净利润率(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等于调整后净利润(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除以期内收入再乘以100%。 收入 于报告期内,我们录得总收入人民币371.2百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人民币280.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90.3百万元或32.2%,主要是由于我们努力维护现有客户,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及客户,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客户基础。其中,企业级解决方案产生的收入约为人民币366.5百万元,同比增加34.3%。 毛利及毛利率 于报告期内,我们录得综合毛利人民币162.4百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人民币138.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4.3百万元或17.6%,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收入整体增长。 概要 我们的毛利率于报告期内由2023年同期的49.2%减少至43.7%,主要是由于多个由软件和硬件解决方案组成的新大型项目,这些项目的客户通常会先采购硬件,准备后续创建交互式人工智能能力,而后购买软件系统。因此于前期交付的硬件收入占比较高,影响了我们的毛利率。我们预期在2024年下半年,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待软件系统交付后,毛利率将有所回升。 调整后净利润及净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于报告期内,我们的调整后净利润(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为人民币43.0百万元,同比减少39.2%。我们的调整后净利润率(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为11.6%,较2023年同期减少13.6个百分点。净利润及净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波动的主要原因为研发开支及其他开支大幅增加。 主要经营数据 下表载列于各呈列期间末按未付合约金额划分的项目数目及项目的滚动积压情况。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2023年 同比变动 % 期初进行中的项目数量 150 84 78.6 加:新获授的项目数量 160 106 50.9 减:已完成的项目数量 132 92 43.5 期末进行中的项目数量 178 98 81.6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