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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行业研究框架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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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行业研究框架专题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 医疗服务行业研究框架专题报告 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2024年8月26日 分析师|陆伏崴S0800522120002邮箱地址:lufuwei@research.xbmail.com.cn 联系人|吕晔邮箱地址:lvye@research.xbmail.com.cn 01行业复盘和驱动因素分析 目录 ENTS 目录 CONTENTS 02 产业链分析和重点公司介绍 03 风险提示 医疗服务行业市场走势复盘: 2018年1月2日~2024年8月23日,申万医药生物指数跌幅22.08%,申万医疗服务指数跌幅25.89%。 2018年1月-2021年7月,爱尔眼科、通策医疗、药明康德等公司业绩高速增长,医院快速扩张阶段、全球疫情带来大量研发外包订单。 2021.7月-至今,疫情后国内外订单有所回落、美国参议院版《生物安全法案》对国内医疗研发外包公司禁止草案等因素,带来板块估值回调;2023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医院诊疗服务业绩增速放缓。 2018至今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和申万医疗服务指数涨跌幅 医药生物(申万)医疗服务(申万) 250% 200% 150% 100% 50% 0% -50% 医疗服务行业市场估值复盘: 2018年1月-2020年8月,医药生物和医疗服务估值PE(TTM)呈上升趋势。科创板融资、医药高景气度,医疗服务公司业绩高速增长; 2020年9月-至今,疫情后海外订单有所回落,宏观经济不景气,消费下行,部分公司业绩增速放缓,带来板块估值回调。 2018至今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和申万医疗服务指数PE(TTM) 医药生物(申万)医疗服务(申万) 200 180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医疗服务行业驱动因素:医院/门店通过并购、新建复制扩张 需求端 关注健康:居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对健康关注度提升 驱动因素 人口老龄:60岁以上老人占比提升,疾病康复需求增加 新生儿减少:优生优育,对质量要求更高 供给端 政策支持:国家鼓励民办医疗,医保支付 公立医院:普惠医疗、保障基本看病需求;大病、疑难杂症 民营医院:大专科、小医院,补充医疗、优质服务、康复理疗 门诊布局 城市人口数量结构城市购买力 医生资源 三优公司门店复制扩张 门店扩张 品牌力:名医坐诊、优质医疗服务、品牌营销 量增价稳 并购、新开 医院/门诊数 量 各业务结构 当地竞争格局 管理能力:药械精细化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效率 营运能力:产业链议价 维持稳定价格体系 供给:医保控费,规模效应使单体门诊艰难,向头部集中 需求:民众健康意识提升,对优质医疗服务需求增加 成本:医保控费,探索自费;产业链规模采购优势 核心观点:政策支持民办医疗,老龄化对医疗需求迫切 政策鼓励:国家政策支持民办医疗机构,补充公立医疗机构; 优质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提供普惠、保本医疗,专科民营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享受溢价; 患者分流:身体不适的患者、免去公立医院的冗长等待,愿意溢价支付享受贴心服务。 建议关注:品牌力、管理能力、营运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荐:锦欣生殖、海吉亚,建议关注爱尔眼科、通策医疗、三博脑科学、固生堂。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导致的消费疲软风险;政策风险;医疗事故风险;竞争加剧带来的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表1: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的主要法律法规 日期 发文机构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00.09.01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将我国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时,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明其性质,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投资来源、经营性质等有关分类界定的规定予以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或“营利性”。 2006.09.01 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2011.09.21 国家卫生计生委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可就其医疗实践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病床数目、治疗科室、人员、物业、设备以及其内部规则及法规的完善性)分为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经营业务三年后,医院可选择申请等级划分,取得等级划分确认证书。 2022.03.29 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 2016.07.21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 鼓励社会办医,提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分配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的限制。 2016.11.01 国家卫生计生委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强调了医疗行业有关组织机构的职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加强医疗部门建设、提高各部门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指控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及质量监管;强化医院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保障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同时对医疗质量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问题及时预警、改进;医疗机构应当注重安全风险防范,对不良事件即使报告;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根据规定采取积极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处理;强调落实执行医疗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2017.04.01 国家卫健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的具体细则。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日期 发文机构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8.06.15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8.07.17 国家卫健委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制定了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明确了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程序、执业规则和监管措施;将进一步规范、促进医疗机构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服务时间及辐射面的广度。 2018.10.01 国务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018.11.01 国家卫健委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列表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2020.06.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2021.08.0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日期 发文机构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22.02.01 国家卫健委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23.02.2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逐步普及,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有效解决。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2023.03.2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2023.07.19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2023.12.30 中国卫健委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01行业复盘和驱动因素分析 目录 ENTS 目录 CONTENTS 02 产业链分析和重点公司介绍 03 风险提示 眼科医疗服务产业链: 眼科疾病:眼表、眼底。 图1:眼球解剖图 民营眼科主营业务:屈光、视光、白内障 公立眼科主营业务:眼表、白内障、眼底 三大致盲: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 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