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报告 202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礼建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 附注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收益 3 24,436 34,929 直接成本 (19,472) (26,160) 毛利 4,964 8,769 其他收入、其他增益及亏损净额 3 389 886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9,556) (7,881) 经营(亏损)╱溢利 (4,203) 1,774 融资成本 (109) (40)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 (4,312) 1,734 所得税开支 4 (1) (18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溢利 (4,313) 1,547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境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2) 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扣除所得税) (2) 5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4,315) 1,55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每股(亏损)╱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港仙) 5 (0.54) 0.19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汇兑储备其他储备 累计亏损 权益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8,000 44,419(5)(5,829) (7,983) 38,602 – ––– 1,547 1,547 – –5– – 5 – –5– 1,547 1,552 8,000 44,419–(5,829) (6,436) 40,154 8,000 44,419(2)(5,829) (25,891) 20,697 – ––– (4,313) (4,313) – –(2)– – (2) – –(2)– (4,313) (4,315) 8,000 44,419(4)(5,829) (30,204) (16,382)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之结余(经审核) 期内溢利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之结余(未经审核)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结余(经审核) 期内亏损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期内全面开支总额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结余(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及呈列基准 本公司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共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其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骏华有限公司(“骏华”)(一间在塞舌尔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最终控制方为主席兼执行董事陈礼善博士(“陈博士”)。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新界沙田石门安群街3号京瑞广场1期19楼H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在香港提供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 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编制基准 本集团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亦包括GEM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规定的适用披露资料。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判断。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a)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本集团已首次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以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以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践声明第2号(修订本) 保险合约 会计政策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国际租税变革—支柱二规则范本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的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来自单一交易有关资产及负债的 递延税项 采纳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对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概无任何重大财务影响。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2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出售及租回中的租赁负债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分类及香港诠释 第5号的相关修订本(二零二零年)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二零二二年)2 1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本集团将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生效后应用该等准则。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新订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的影响。 3.收益、其他收入、其他增益及亏损净额 于报告期内确认的收益、其他收入、其他增益及亏损净额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住宅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商业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 22,592 1,844 34,391 538 24,436 34,929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的分类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确认时间 随时间24,43634,929 货品及服务类别 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24,43634,929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其他收入、其他增益及亏损净额政府补助(附注)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512 利息收入 12 11 转介收入 377 239 其他 – 124 389 886 附注: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就香港政府提供的与保就业计划有关的COVID-19相关补贴确认政府补助约512,000港元。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所得税开支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即期税项–196 递延所得税1(9) 所得税开支1187 根据香港利得税的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将按8.25%之税率就首2,000,000 港元之溢利缴纳税项,并将按16.5%之税率就超过2,000,000港元之溢利缴纳税项。 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资格的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16.5%税率缴纳税项。因此,合 资格集团实体的香港利得税就首2,000,000港元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8.25%计算,而超过2,000,000港元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的税率为25%。 于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按有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每股(亏损)╱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除以各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溢利(千港元) (4,313) 1,547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800,000 800,000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以每股港仙列示) (0.54) 0.19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乃按本公司 800,000,000股已发行普通股计算得出。 (b)摊薄 因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并无任何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亏损)╱盈利相等于每股基本(亏损)╱盈利。 6.股息 董事会(“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的任何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于香港提供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本集团提供包括由本集团室内设计师为客户提供创意及创新的设计,与最新的市场及设计趋势协调一致的室内设计的全套服务。为完成该等项目,本集团倚赖其分包商以高质素的装修及家俬设计。 本集团的业务可分为(i)住宅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及(ii)商业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本集团产生收益分别约24.4百万港元及34.9百 万港元,其中约22.6百万港元及34.4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总收益约92.5%及98.6%之收益乃产生自住宅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约1.8百万港元及0.5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总收益约7.5%及1.4%之收益乃产生自商业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4.3百万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同 期为纯利约1.5百万港元。董事认为,本集团录得净亏损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市场状况持续不利及竞争激烈,导致本集团承接的项目产生的收益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前景 虽然全球经济活动于二零二三年逐步复苏,但董事认为近期香港房地产市场仍将充满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公众较可以负担小型住宅单位,故香港物业发展商继续建造小型住宅单位。 于不确定的香港物业市场中,预计本年度仍然会是充满挑战性,因为其已经对香港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且预期有关影响将会持续。于该等不确定的行业情况下,本集团预期竞争对手将继续采取更具竞争力的定价策略,并且于未来承担更高的经营成本。鉴于该竞争激烈的市况,董事会对扩展其业务仍持审慎态度,并将致力于监察其经营成本以及当前市场趋势,以预期当前物业市场趋势的任何下滑或变动。 展望未来,董事认为,随着公众负担住房的能力逐渐增强,董事会预计,长远而言,对本集团的服务总体需求将增加。因此,本公司将继续制定其营销及宣传策略,以提高本集团的品牌于翻新及室内设计及装修市场的知名度。鉴于本集团于香港市场份额的可能壮大,本集团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