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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31财报-
飞马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FeimaInternationalSupplyChainCo.,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 二〇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朝晖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本半年度报告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 指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骏马环保 指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同富乔 指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重整计划》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 0022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飞马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FeimaInternationalSupplyChain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EIMAINT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力宾(代行) 刘智洋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 电话 0755-33356391 0755-33356808 传真 0755-33356392 0755-33356392 电子信箱 libin.zhao@fmscm.com zhiyang.liu@fmsc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6,576,732.92 197,937,849.01 -4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374,244.98 6,901,664.69 38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708,772.02 6,024,896.66 -7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424,889.75 24,905,691.82 46.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5 0.0026 38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5 0.0026 38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4% 2.56% 8.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46,847,507.97 1,370,783,594.28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6,240,171.11 282,842,981.45 11.8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461.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121,848.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710,242.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5,254.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333.97 合计 31,665,472.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状况1、环保新能源行业 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新质生产力具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属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以改变传统生产力发展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模式,从而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 型进行系统部署,主要目标包括: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环保新能源行业,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干化处理、生物质热电联产等细分产业,围绕固废处理、污染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与发展绿色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对生态环境改善、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行业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增长等有利要素的涌现,新一轮科学技术的革命和产业的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基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整体目标,环保新能源行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中之重,这为环保新能源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2、供应链管理行业 2024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强调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新格局基本形成,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2024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提出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体是企业关键也在企业,要求充分发挥供应链主导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链、以链带面提升供应链整体水平;积极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链补链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设施设备、要素资源、信息数据等领域的多方协同,优化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与制造业产业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 2024年3月,两会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等与物流与供应链相关领域提出了工作任务和要求,致力于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技术水平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物流效率和供应链管理水平,将有助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 (二)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半年度,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业务保持稳健、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具体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 公司供应链智慧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