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FeimaInternationalSupplyChainCo.,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二〇二二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1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7 第六节重要事项2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 指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重整计划》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骏马环保 指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同富乔 指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飞马投资 指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东莞飞马 指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 0022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飞马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FeimaInternationalSupplyChain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EIMAINT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喻言 刘智洋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电话 0755-33356391 0755-33356808 传真 0755-33356392 0755-33356392 电子信箱 yan.yu@fmscm.com zhiyang.liu@fmsc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64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64 公司网址 http://www.fmscm.com 公司电子信箱 fmscm@fmscm.com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2年04月29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2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037,784.44 123,795,336.61 -1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0,713.14 3,114,016.99 -8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629,825.31 2,503,365.42 -604.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867,823.49 -25,543,373.26 -114.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2 0.0012 -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2 0.0012 -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2.38% -2.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27,834,743.25 1,117,201,885.99 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798,969.99 148,076,804.86 20.0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965.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59,285.02 债务重组损益 11,176,179.0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28,324.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7,171.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94,084.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70.80 合计 13,170,538.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前期依据《重整计划》计提的部分费用于报告期内结算产生结余。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 (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 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贸易执行服务、综合物流服务等形式。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采购执行、销售执行、通关物流、仓储配送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22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要开展实施工作情况如下: 1、主要业务经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疫情起伏、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导致供应链承压、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通过强化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以及加强内部管控等措施方式,相对较好地实现了整体业务的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03.78万元,同比下降15.15%,主营业务成本8,914.22万元,同比增加8.58%,实现业务毛利1,589.56万元。 1)环保新能源业务板块,富乔一期项目保持稳定经营,并积极克服新冠疫情起伏等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化不利为有利,充分利用新冠疫情“限流”期间调整安排对垃圾处理设备、发电机组进行重点检修与维护等,提升生产设备运行效率,延长运行周期,为下半年以及后续周期生产经营奠定基础;同时,富乔二期扩容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在年内实现全面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垃圾处理设计产能将由500吨/天增至700吨/天,大同富乔垃圾处理整体设计产能将达到1,700吨/天,进一步夯实公司“基本盘”业务,有效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供应链业务板块,大力推进落实“控风险、调结构、提质增效”阶段经营目标,在可控总体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内外部经济环境情况适度控制供应链业务经营规模,并对相关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持续提升供应链业务发展质量;同时,在大客户深度合作、食品供应链业务方面亦取得了一定突破,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持续向好、向优发展。 2、信用修复工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信用建设,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得到一定修复,业务合作机构数量持续增加;与供应商、客户的商业互信也稳步提升中,各项业务实现良性互动发展,公司行业形象得到了较大改观。 3、推动适时注入资产和再融资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密切加强对有关政策、业务发展、市场需求、公司累积的经验与优势等进行分析论证,积极考察、调研有关行业资源,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