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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30财报-
川能动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58号 2024年8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连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46,168,34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3 第六节重要事项4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9 第十节财务报告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川能动力、川化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四川能投、四川能投集团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化工 指 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川能资本 指 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新能电力 指 四川能投新能电力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95%子公司 川能风电 指 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电力持股70%子公司 会东新能源、会东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盐边新能源、盐边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美姑新能源、美姑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雷波新能源、雷波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雷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甘西新能源 指 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51%子公司 马尔康新能源 指 四川能投马尔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51%子公司 会东风电 指 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51%子公司 美姑风电 指 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51%子公司 川能锂业、能投锂业 指 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62.75%子公司 德鑫矿业 指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川能锂业持股75%子公司 李家沟采选项目 指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 川能鼎盛、鼎盛锂业 指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51%子公司 川能环保 指 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70.55%子公司 川能节能工程 指 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系川能环保全资子公司 长垣二期项目 指 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发电装机容量为7.5MW,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日 巴彦淖尔项目 指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18MW,垃圾处理规模为700吨/日 德阿锂业 指 四川能投德阿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51%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川能环保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指 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78,995,523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26,931,295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6.18亿元 发行股份购买川能风电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指 公司向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7,167,18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5,474,96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及其所属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17,599,375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亿元 东方电气 指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明永投资 指 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 多能互补 指 多能互补是根据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的《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川发改能源〔2023〕249号)有关意见精神,对于在建、新建天然气发电和煤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等量配置的新能源资源。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能动力 股票代码 00015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川化股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川能动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ICHUANNEWENERGYPOWER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ND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连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欧健成 付佳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清凤时代城2号楼16楼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清凤时代城2号楼16楼 电话 028-67175728 028-62095615 传真 无 无 电子信箱 ojc@cndl155.com fujia620@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03,037,698.27 1,786,889,746.27 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3,535,093.19 456,556,900.00 3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29,221,959.68 444,884,770.76 4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59,144,551.33 599,915,188.24 26.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1 32.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1 3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5% 8.16% -0.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336,691,305.46 21,770,586,941.78 1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483,796,171.92 7,387,846,886.20 41.9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2,838.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504,202.8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836,035.95 债务重组损益 591,965.81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6,225,229.24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64,130.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2,201.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35,667.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2,941.02 合计 4,313,133.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个税手续费返还 115,820.03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1.新能源发电行业情况 (1)国内政策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发布各项新能源行业政策促进行业快速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行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电力市场体系也在加快完善。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24 年1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的电能量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的电能量加容量电价,其中电量电价形成方式不变,仍通过现货或中长期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通过固定成本定价及各省煤电转型进度合理确定。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2024年4 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对未达成市场交易的电量,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采用临时调度措施充分利用各级电网富余容量进行消纳。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设备原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