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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1财报-
川能动力: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73号 2023年8月31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连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2 第六节重要事项4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8 第十节财务报告7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川能动力、川化股份 指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化工 指 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化集团 指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能资本 指 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新能电力 指 四川能投新能电力有限公司 川能风电 指 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会东新能源、会东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盐边新能源、盐边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美姑新能源、美姑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雷波新能源、雷波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雷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小街风电场 指 会东小街风电场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16万千瓦 会东淌塘二期风电场 指 会东淌塘二期风电场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 攀枝花水电屋顶光伏项目、屋顶光伏项目 指 盐边公司攀枝花水电屋顶光伏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0.023万千瓦 川能锂业 指 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德鑫矿业 指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李家沟采选项目 指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 川能环保 指 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川能节能工程 指 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古叙项目、泸州项目 指 古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15MW,垃圾处理规模为600吨/日 广安二期项目 指 广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发电装机容量为6MW,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日 长垣二期项目 指 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发电装机容量为7.5MW,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日 巴彦淖尔项目 指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为18MW,垃圾处理规模为700吨/日 德阿锂业 指 四川能投德阿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川能环保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指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股份、可转债购买川能风电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指 公司拟向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及其所属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东方电气 指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明永投资 指 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能动力 股票代码 00015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川化股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川能动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ICHUANNEWENERGYPOWER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ND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连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欧健成 付佳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清凤时代城2号楼16楼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清凤时代城2号楼16楼 电话 028-67175728 028-62095615 传真 无 无 电子信箱 ojc@cndl155.com fujia620@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86,889,746.27 1,459,526,308.68 2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6,556,900.00 332,068,231.93 3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44,884,770.76 262,745,676.37 6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9,915,188.24 956,883,346.22 -3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4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4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6% 6.66% 1.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545,738,006.88 19,348,166,761.30 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27,083,017.41 5,364,824,329.12 8.6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223.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43,208.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67,387.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713,408.2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74,494.84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58,413.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1,834.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6,485.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99,028.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73,879.18 合计 11,672,129.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1.新能源发电行业 (1)行业政策变化 随着“十四五”规划、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推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行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国家层面也在不断推进支持建设。2023年3月,发改委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指出,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近年来,国家在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同时也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做出规划,对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从2010年规划的50万千瓦,上涨至2020年规划的750万千瓦。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健全,收运能力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我国主要省份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提出了垃圾发电行业的发展目标,2022年5月,《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2年修订)》提出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8个,日处理能力达到6.3万吨,累计装机容 量146.3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将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5个,日处理能力达到7.28万吨,累计装 机容量166.55万千瓦;2023年1月,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新建和扩建成都、泸州、乐山、宜宾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新能源发电增长情况 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3亿千瓦,达到 13.22亿千瓦,约占我国总装机量的48.8%。其中,包括水电装机规模4.18亿千瓦、风电装机规模3.9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4.7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0.43亿千瓦。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可再生能源作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地位进一步夯实,保障能源供应和推动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