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洪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天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半年度报告中所设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为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8 第十节财务报告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电科网安 指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网安 指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三十所 指 西南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 中电科财务公司 指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电科网安 股票代码 00226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卫士通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电科网安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ETCCyberspaceSecurity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洪宽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志惠 舒梅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云华路333号 成都市高新区云华路333号 电话 028-62386166 028-62386166 传真 028-62386030 028-62386030 电子信箱 ir@cetccst.com.cn ir@cetccst.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0,697,984.37 1,143,511,460.75 -4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5,376,616.76 15,422,369.48 -1,49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2,984,442.66 -7,612,443.35 -2,96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37,069,630.77 -396,909,399.71 -60.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47 0.0182 -1,499.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47 0.0182 -1,499.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7% 0.29% 下降4.2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41,686,260.74 7,626,804,388.40 -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271,324,923.30 5,536,555,722.76 -4.7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09,132.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549,895.9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3,961,643.8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5,523.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625.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07,335.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8.52 合计 17,607,825.9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等无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近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形势复杂,既有政策法规细化深入、数字经济赋能、技术迭代创新、国产化成为常态等发展机遇,也面临大国博弈加剧、网络对抗和攻击愈加多元等挑战。 2024年开年之际,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望革新各行业发展新动能,促发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新方向。国家启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全国三十余个省级数据局相继挂牌,相关数据流通交易等市场将迎来热潮,如何实现数据安全的共享交易流通、如何建立起各行业的跨境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如何以持续运营的思路开展数据安全治理工作等,将成为重点方向。 1.新质生产力革新各行业发展新动能,将促发安全产业发展新方向 2023年底,习总书记在地方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的概念,2024年初中央政治局的首次集体学习深度聚焦,全国两会上的深入阐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共识。 综合中央经济工作会、政府工作报告等高层会议文件信息,与新质生产力产业路径相关联的方向包括产业链升级、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上半年,工信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 出,到2025年,我国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安全治理等全面发展。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鼓励类新增“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国常会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推进会,提出推动数字化转型等五个“加快”。发改委、数据局等四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做好“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三个“全”。 密码在数字化时代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构建安全、可靠、高效的数字经济环境至关重要。同时,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提速发展、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等,使得网络安全需求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扩充,将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2.“数据要素×”启幕,数据要素进入体系化发展和结构化治理新时代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成为重要劳动对象,既直接创造社会价值,又通过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融合进一步放大价值创造效应。国家顶层积极促进数据要素的“融合剂”作用的发挥,推动现有业态和数字业态跨界融合。上半年,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 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3方面,强化保障支撑。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统 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数据资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关系。国家网信办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适当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适度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工信部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围绕提升工业企业数据保护、数据安全监管、数据安全产业支撑三类能力,明确提出11项任务。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行业政 策文件,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提出明确要求。《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发布,提出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数据局发布“2024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包括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理论框架研究等12个研究课题。 3.人工智能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技术,将驱动网络安全市场新一轮发展 6月,习总书记向2024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指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将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智能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第 12次《十大新兴技术报告》提出,深度学习、生成式人工智能和基础模型等领域的进步正在彻底改变科学发现的过程。此外,《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预备提请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预备制 定卫星导航条例,预备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社会转型升级,各行业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