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世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蓉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4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7 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力风电、本公司、公司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装备 指 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力海上 指 江苏海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恒设备 指 江苏海恒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力风能 指 江苏海力风能设备有限公司 海力启东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 海力东营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海力滨海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滨海)有限公司 海力威海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威海)有限公司 海力海南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海力温州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温州)有限公司 海力湛江 指 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湛江)有限公司 海力如东 指 海力风电设备(如东)有限公司 海力智慧 指 上海海力智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海恒如东 指 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立洋海洋 指 立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海烁贸易 指 江苏海烁贸易有限公司 海晁物流 指 江苏海晁物流有限公司 海灵重工 指 江苏海灵重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海工能源 指 江苏海工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海鼎设备 指 江苏海鼎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海灵滨海 指 江苏海灵重工设备科技南通滨海园区有限公司 如东力恒 指 如东力恒风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如东农商行 指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投资 指 南通海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腾机械 指 南通龙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科赛尔 指 南通科赛尔机械有限公司 盐城海远 指 盐城海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力工程 指 南通海力风电工程有限公司 海福兴业 指 海福興業有限公司 江苏海宇 指 江苏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会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GW、吉瓦 指 功率单位,1GW(吉瓦)等于1,000MW(兆瓦) MW、兆瓦 指 功率单位,1MW(兆瓦)等于1,000KW(千瓦) 本报告期、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力风电 股票代码 30115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海力风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HailiWindPowerEquipment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世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鸿镒 陈震 联系地址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井冈山路东侧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井冈山路东侧 电话 0513-80152666 0513-80152666 传真 0513-80152666 0513-80152666 电子信箱 hlgf@jshlfd.com hlgf@jshlfd.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1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取得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1,736,531.04 1,038,229,448.25 -6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630,780.93 134,917,666.32 -2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1,574,503.42 117,766,381.68 -1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7,334,229.76 -217,344,573.70 -46.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62 -19.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62 -1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2.43% -0.4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89,850,756.38 7,725,892,549.76 1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83,348,607.65 5,344,873,191.65 2.5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608,621.52 主要系税收地方留成返还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6,953.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776,170.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34,311.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248.73 合计 6,056,277.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隶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可细分为风电设备零部件制造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情况与风电行业,尤其是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较高的同向关联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海上风电因其显著的优势而成为推动新型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 视为加速这一进程的“能源底座”。作为商业化进程不断提速的可再生能源形式,海上风电以其资源丰富、 海上风机寿命更长、发电效率高、距用电负荷中心近、土地资源占用小等优势备受行业青睐。 近年来随着国际地缘政治的紧张加剧、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影响,很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能源安全性的问题,全球多国发力清洁能源产业、推动“碳中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统计年鉴》指出,在到2030年剩余的7年中,必须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增长,以实现在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中所签署的《阿联酋共识》的能源目标。《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统计年鉴》指出风能与太阳能以其经济性与高效性,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推手。2023年,全球新增风能与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高达461GW,在新增的115GW风能中,有近三分之二来自中国,突显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引领地位。 此前,党的二十大报告聚焦碳中和,指明要“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中国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新能源是碳中和的重要手段之一,《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具体提到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为新能源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国家能源局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要“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设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 产业端来看,能源局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出台,14个省市发布的2024年重大风电项目建设清单,合计建设规模达到了96.19GW;江苏省发布《2024年江苏省重大项目名单》,包括龙源射阳1000MW、三峡大丰800MW、国信大丰850MW项目,验证了过去阻碍国内海上建设的因素正逐步消除,海风核准流程理顺,标志着江苏等地区海上风电建设启动在即;广东省2023年7000MW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全部完成核准批复,审批期间规划、招标等环节同步推进,后续项目建设或将提速;同时,福建省、海 南省多个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已有部分完成并网,有力支撑2024年~2025年新增海风装机规模。此外,近期上海、广西、河北分别发布深远海项目批复公告。其中,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规划29.3GW项目已获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