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聂腾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海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相关的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快递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聂腾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海粟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四、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期初 指 2024年1月1日 报告期/本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韵达股份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韵达货运 指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罗颉思/控股股东 指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可转债/韵达转债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韵达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YUNDAHold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UNDACor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聂腾云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红波 何强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电话 021-39296789 021-39296789 传真 021-39296863 021-39296863 电子信箱 ir@yundaex.com ir@yundaex.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251,979,402.66 21,574,143,692.80 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0,655,555.56 868,683,591.80 1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32,083,633.09 789,293,705.20 5.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20,710,287.57 1,151,671,912.89 75.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96 0.3000 19.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59 0.2973 16.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9% 4.96% 上升0.33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408,611,725.27 38,078,433,829.24 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738,130,402.58 19,165,287,413.22 2.9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9,525,215.31 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股权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6,011,153.3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25,007,301.32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381,343.5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909,634.2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6,912,680.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757,404.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287,490.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9,452.38 合计 208,571,922.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1、公司主营业务 韵达股份是国内领先的快递综合服务提供商。在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的新时代,公司深入贯彻“全网一体、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精细管理为驱动,践行“绿色快递,智领未来”的发展观,实施“聚焦主航道”的发展战略,核心是:通过动态优化调整,多维赋能加盟商,全网聚焦、聚力、聚势,共同将快递主业从市场规模、运营质量、服务水平、全程时效等维度做到行业明显领先,用优秀的“韵达品牌”、“韵达服务”为客户提供极致的快递服务体验和无与伦比的快递时效。 2、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 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做大做强快递核心主业,巩固并不断扩大标准快递业务的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和市场优势;同时,将优质的服务品质进行流量转化,积极实施快递业务“客户分群、产品分层”策略,大力发展韵达特快、散单业务等高附加值时效产品;另外,用快递流量积极嫁接周边市场,陆续布局了韵达供应链、韵达门店驿站等周边产业链,为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推动新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等提供基础性支撑。 ■快递产品:标准快递、服务分层产品(韵达特快、电商平台增值服务产品)、散单业务等 ■增值服务:代收货款、保价业务、门店调拨、签单返还、逆向物流、隐私面单、预约配送等 ■韵达供应链:仓配一体、仓店调拨、数据和软件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等,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仓配一体化解决方案 ■韵达国际:标准进口&出口服务(国际专线、国际特惠、国际小包、国际重货、FBA等)、仓储(保税仓储、海外仓储)、转运等相关业务 ■韵达门店驿站:解决快递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难题;嫁接快递流量,探索社区团购、零售电商、便利店、洗衣收寄等新型服务场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为客户提供品牌宣传、产品推广、到家等服务 3、公司快递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枢纽中转自营与末端网络加盟”的快递经营模式。自营方面,所有枢纽转运中心的设立、投资、运营、管理均由公司总部负责,实现对核心资源、干线网络及服务品质的有效控制力;加盟方面,全网的收派两端、业务开拓和客户体验主要由具备快递经营许可、资质优良的加盟商提供服务,最终形成“枢纽转运中心和干线网络自营、终端揽派加盟相结合”的网络化运营模式。 (二)报告期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 1、快递行业规模快速扩增、产业协同不断深入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1.7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0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0万亿元,同比增长3.7%;商品零售额20.97万亿元,同比增长3.2%,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高于社零增速3.1个百分点。随着社会消费品零售整体稳定增长,线上消费占比持续提高,网上零售也出现持续较快增长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网上零售额7.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96万亿元,同比增长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3%,比一季度提高2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占比持续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为57.3%,贡献率持续提升,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正不断推动经济的增长。 2024年3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意见指出,要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水平和配送集约化水平。得益于农村电商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农村消费市场的升温注入了新的活力,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尝试网购,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我国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恢复态势进一步巩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城镇和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0.46万亿元、3.1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4.5%,乡村市场销售增速快于城镇0.9个百分点;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增长7.6%和6.1%,农村增速较城镇快1.5个百分点,我国农村消费市场也显示出较大的增长潜力。 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提出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