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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大亚圣象:2024年半年度报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0 第十节财务报告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司、本公司或大亚圣象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大亚集团 指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人造板集团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亚圣象 股票代码 0009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大亚圣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arePowerDekorHom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arePowerDeko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建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金龙 戴柏仙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 0511-86981046 0511-86981046 传真 0511-86885000 0511-86885000 电子信箱 xujinlong@cndare.com daibaixian@cndar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77,014,110.18 2,674,894,340.12 -1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545,488.64 101,904,480.36 -3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218,103.45 97,019,894.67 -4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0,401,226.50 249,328,686.85 -15.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9 -3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9 -36.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1.57% -0.6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273,591,414.13 9,530,451,748.49 -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673,251,406.03 6,705,270,474.14 -0.4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3,246.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669,865.7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2,650,136.99 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1,893.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74,884.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2,592.86 合计 8,327,385.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homelegend实木地板、SPC和WPC地板等,“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运动场馆等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走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原料、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上多渠道了解市场信息,做好市场调研,把握好原材料采购数量和周期,根据价格市场的走势及时调整采购策略,控制采购质量和成本;在产品生产上紧紧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新品研发;在产品销售上,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的经营模式,通过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网络销售模式及新零售模式,不断尝试营销创新,注重品牌建设,逐步提高公司“圣象”地板和“大亚”人造板的品牌价值。 202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仍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从国际形势来看,世界经济复苏压力沉重,高通胀冲击依然持续,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加剧;从国内形势来看,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公司地板和人造板业务受上游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701.41万元,同比减少11.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4.55万元,同比减少37.64%。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包括木地板行业和人造板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木地板行业 木地板行业易受上游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影响,以及受国家调控政策及宏观经济运行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2,529亿元,同比下降10.1%;其中,住宅投资39,883亿元,下降10.4%。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7,9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1.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7,133亿元,下降25.0%,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6.9%。上游房地产行业投资和销售的进一步下降对下游木地板行业带来了不利影响,导致木地板行业业务量萎缩,市场竞争加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因城施策,积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扎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打好政策“组合拳”提振家居消费,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鼓励个性化和定制。2023年7月18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供给端、消费场景、消费条件、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对促进家居消费做出指引,强调要推动业态模式创新发展、支持旧房装修、促进农村家居消费、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等。随着上述政策效应逐渐释放,未来木地板行业的长期需求仍能够保持稳定发展。 多年来,公司的“圣象”地板在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具备行业优势,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现出“圣象”地板的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圣象”地板坚持走绿色环保、对环境友好的高质量发展路线,并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强产品研发和设计,拓展产品品类,满足不同场景、不同功能用户需求;同时,不断扩大品牌推广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人造板行业 人造板行业是综合利用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原材料制造成优质中高密度板和刨花板的资源利用行业。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中国人造板行业为减少全球森林采伐,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顺应发展趋势,寻找内生增长动力,逐步由总量扩张转向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 人造板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家具制造、建筑装饰和地板等行业,近两年来在国内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下,人造板行业产量和消费呈现一定下降的趋势,落后产能淘汰加速,企业数量逐步减少。在“双碳”目标和“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