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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9财报-
大亚圣象:2023年半年度报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司、本公司或大亚圣象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大亚集团 指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人造板集团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0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0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亚圣象 股票代码 0009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大亚圣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arePowerDekorHom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arePowerDeko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建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谷华 戴柏仙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 0511-86981046 0511-86981046 传真 0511-86885000 0511-86885000 电子信箱 wuguhua@cndare.com daibaixian@cndar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74,894,340.12 3,328,085,381.70 -1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904,480.36 191,339,867.20 -4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7,019,894.67 126,707,064.83 -2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328,686.85 203,351,421.28 2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5 -4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5 -4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 3.09% -1.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331,849,324.88 9,549,626,806.85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78,333,318.40 6,461,415,105.62 0.2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4,002.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255,445.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04,624.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1,273.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5,488.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5,270.24 合计 4,884,585.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homelegend实木地板、SPC和WPC地板等,“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运动场馆等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走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原料、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上多渠道了解市场信息,做好市场调研,把握好原材料采购数量和周期,根据价格市场的走势及时调整采购策略,控制采购成本;在产品生产上紧紧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新品研发;在产品销售上,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的经营模式,通过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网络销售模式及新零售模式,不断尝试营销创新,注重品牌建设,逐步提高公司“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的品牌价值。 202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下行势头有所放缓,但宏观环境依然复杂,分化特征日益突出,全球制造业复苏疲软;国内经济反弹修复有所回落,持续增长动能略显不足。公司地板和人造板业务受上游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489.43万元,同比减少19.63%;实现营业利润12,589.69万元,同比减少45.38%;实现利润总额12,632.82万元,同比减少45.76%;实现净利润10,145.54万元,同比减少46.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90.45万元,同比减少46.74%。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包括木地板行业和人造板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木地板行业 木地板行业易受上游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影响,以及受调控政策及宏观经济运行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8,550亿元,同比下降7.9%;其中,住宅投资44,439亿元,下降7.3%。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8%。上游房地产行业投资和销售面积的下降对下游木地板行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木地板行业业务量萎缩,使行业竞争加剧。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对于高质量家居生活的需求与日俱增,城区老旧房屋改造工程的深化以及消费者二次装修的需求增长将直接推动木地板行业的业务发展。此外,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要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家居消费的政策要与老旧小区改造、住宅适老化改造、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等政策衔接配合、协同发力,形成促消费的合力,鼓励企业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家居商品,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助力生活品质改善。该政策的出台给下半年家居市场以及木地板行业带来利好。 公司的“圣象”地板在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具备行业优势,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现出“圣象”地板的行业地位。同时,公司“圣象”地板坚持走绿色环保、对环境友好的高质量发展路线,圣象系列产品已陆续通过“无醛添加认证”、“国家孕婴网孕婴产品绿色通道推荐产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绿色认证;并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从产品到解决方案,从设计和审美出发,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环保标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推出符合市场发展潮流的新产品,并通过服务增值,扩大品牌推广力度,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人造板行业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人造板产品的最大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但由于我国人均拥有木材资源不足,加上限砍限伐政策的持续,运输成本、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国家对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需求和供给增量逐步放缓,市场从高速发展期已进入平台期,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净利润逐年下降。随着我国人造板“双碳”战略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在“双碳”目标和“双控”制度的推动下,人造板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速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低甲醛释放和无醛人造板产品比例显著提升,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未来,人造板生产布局总体趋势保持稳定,行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