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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福石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58 2024年8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陈永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伟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有关经营目标或计划的文字描述和量化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给予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7 第十节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福石控股、华谊嘉信 指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石 指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霖漉、霖漉投资 指 霖漉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迪思、天津迪思、迪思传媒 指 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石控股之全资子公司 迪思公关 指 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天津迪思之全资子公司 新七天 指 北京新七天电子商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石控股之参股子公司 元量链 指 北京元量链科技有限公司,福石控股之全资子公司 快友世纪 指 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石控股之参股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它具体准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整计划 指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中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福石控股 股票代码 30007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福石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SDevelopmentInvestmentHoldings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S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永亮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文杰 朱迪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电话 010-58116070 010-58116070 传真 010-58116070 010-58116070 电子信箱 investor@fidsolid.com investor@fidsolid.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由于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到账原因,于2024年6月25日总股本变更为963,884,336股,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进 行中;工商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26,053,663.60 611,231,814.70 1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66,343.61 -17,572,051.19 12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65,324.94 -27,583,543.82 92.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819,345.46 2,770,549.11 -3,738.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5 -0.0195 1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4 -0.0195 122.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7.03% 8.6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97,973,160.20 1,273,387,238.65 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6,108,013.17 253,471,032.72 12.8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9,984.51 处置使用权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4,989.54 主要为税费返还及稳岗补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06,973.02 因享有债权并债转股而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值变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73,661.94 主要为股民诉讼等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89,534.11 为进项税加计抵扣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988.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3,451.88 合计 6,231,668.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发展特点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整合营销传播全流程服务及品牌管理的科技传媒公司。属于传媒行业的广告营销子行业。广告营销行业是基础服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业服务业”。 整合营销传播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且随着营销效果和需求的多样化,数据分析、知识沉淀和场景应用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技术手段尤其是近年来兴起的AI大模型、AIGC应用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因此具备数字经济类行业的属性。在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我国政府提出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挥壮大。规划整体建设目标明确,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紧紧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及数据要素”两部分构建了数字经济挂帅的新经济体系。国家数据局发布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计划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 在以上两个国家纲领性文件引领下,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本行业发展具备以下特点:1.政策推动整合营销传播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 数字时代下,产业政策加速整合营销传播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提出迎接数字时代,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指出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 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提出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线上营销。2.数据要素的正确归集和数据资源的合理运用成为重要驱动力 数据要素是指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数据资源,并通过企业的整理,标准化、语料化的过程形成针对经营的核心要素,它强调数据的生产价值,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资源。数据资源是指能为企业带来价值的数据的集合,它不仅包括企业内部的数据,还包括外部的市场调研数据、用户生成数据等。经过处理、分析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是对企业发展提供重要帮助的资源力量。而在传播与营销领域,企业效益最终由经验的数据化、资源合理调配与正确投放带来,因此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行业最终的差异化盈利能力将由数据要素和数据资源如何落实到产品和业务流程决定。 3.技术驱动对整合营销传播服务行业重要性凸显 对于本行业而言,还有一个要素与数据要素、数据资源对于盈利模式的重构位于同等重要地位,即创新型技术作为革命性生产工具。2023年以来AIGC技术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深入到传播链条的各个环节,为整合营销传播行业注入新能量。目前AIGC技术正在介入分析洞察、内容生成等营销传播前链路,具体包括协助企业制作广告文案、产品描述和营销材料等。通过在营销传播前链路引入AIGC技术,企业可以有效减少基础内容生成的人员投入,提升营销内容产出效率,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同时,AIGC技术也逐渐参与到转化、销售的后链路,未来还可能带来诸多更深远的变化。随着AIGC技术全 面赋能营销服务全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