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雅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丽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2024年下半年经营计划和未来展望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5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 第十节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凯撒文化、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自然人郑合明、陈玉琴夫妇 凯撒集团 指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于香港 志凯公司 指 志凯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金凯撒、产业基金一期 指 深圳国金凯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产业基金二期 指 深圳国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凯撒文创、产业基金三期 指 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 酷牛互动 指 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天上友嘉 指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幻文科技 指 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IP 指 "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知识产权,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CP 指 "ContentProvider"的缩写,内容提供商,也就是游戏开发公司 RPG 指 角色扮演类游戏 ARPG 指 动作角色扮演类游戏 MMO 指 大型多人在线 SLG 指 策略类游戏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撒文化 股票代码 00242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撒文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aiser(China)Cultur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ais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雅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邱明海 彭齐健 联系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 电话 0755-86531031 0755-26913931 传真 0755-26918767 0755-26918767 电子信箱 kaiser@vip.163.com kaiser@vip.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8,974,100.48 178,483,500.69 3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674,748.48 -96,610,265.40 5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8,271,912.63 -101,478,073.73 5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03,988.94 20,838,270.75 -87.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92 -0.1019 51.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92 -0.1019 51.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2.24% 0.9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044,598,029.23 4,129,067,405.35 -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12,209,176.66 3,558,697,336.86 -1.3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3,425.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71,803.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84,346.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2,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9,598.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4,688.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9,321.47 合计 1,597,164.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构建以精品IP为核心的互联网娱乐生态体系,通过小说、动漫、游戏等多种娱乐内容不断凝聚与放大IP价值,全面布局泛娱乐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的游戏布局涉及多个品类,包括商业化模式成熟的经典类型策略游戏、二次元类创新品类、头部IP和自研的游戏。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文化娱乐业务,文化娱乐业务具体包含版权运营、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等业务。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自于网络游戏业务,游戏类型主要为移动端网络游戏。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网络游戏的研发与运营模式 公司目前网络游戏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酷牛互动和天上友嘉等主体,游戏类型主要为移动端网络游戏,公司游戏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模式和联合运营模式。 (a)自主运营模式 自主运营是指公司通过自主开发或取得其他游戏开发商的代理运营权,通过自有或第三方渠道发布并运营,公司负责产品的市场、运营、支付、服务器支持等统一管理服务,并根据游戏用户反馈,解决用户需求并确定游戏迭代更新版本内容。 游戏业务盈利模式方面,对于自有渠道,游戏玩家主要通过线上支付渠道对游戏账户进行充值,公司将游戏玩家实际充值的金额扣除相关渠道费用后,确认营业收入。 (b)联合运营模式 联合运营是指公司与游戏发行商(以下简称:"联合运营方")共同联合运营移动端网络游戏,游戏玩家通过联合运营方平台进行游戏产品的下载,并通过联合运营方提供的渠道进行充值消费。 游戏业务盈利模式方面,联合运营方通过游戏推广获取游戏玩家,游戏玩家在联合运营方处下载游戏软件;联合运营方负责充值服务以及计费系统的管理,公司负责游戏版本的更新及技术支持和维护;游戏玩家在联合运营方提供的充值系统中进行充值;联合运营方将游戏玩家实际充值的金额扣除相关渠道费用后按协议约定的比例计算分成,在双方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公司确认营业收入。 公司已树立起了大型独立开发商的市场地位,得到了市场认可,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具备了一定的市场议价能力,能够承担外部单位游戏委托开发任务,取得技术服务收入。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不但能够获得游戏上线运营的游戏分成收入,还能够获得与游戏研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收入、美术制作收入。 2、IP版权运营模式 在运营模式方面,公司通过获取畅销文学作品版权、影视版权或动漫版权等IP版权,授权合作方研发游戏、动漫、影视等产品,或将已经研发的游戏授权合作方运营,并获得相应的版权收入。 版权运营业务盈利模式方面,作者或者机构授权作品版权给公司,公司支付相应版权费用,然后公司转授权作品版权给同行或者产业链下游公司使用,获取相应的版权收益;或者公司将完成研发的游戏授权给外部单位运营,获取相应的版权收入。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着对产品持续完善和追求卓越的研发精神,视研发工作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关键动力,通过实施精细化的运营策略,不仅增强了产品的吸引力和可玩度,并有效延长了产品的生命周期。上半年,公司积极在国内外主流游戏平台上进行自研游戏和联运游戏发行和推广的探索,运用公司长期积累的对不同用户需求的理解和核心技术优势,在创新题材、玩法和品类上深入研究,积极拓展产品线的多样性与深度。在技术层面,专注于提升数据中台使用效率和游戏产品的引擎性能,优化产品 的美术设计和音效品质,以满足用户对高质量游戏体验的期待;在策划方面,致力于创新玩法和游戏流程优化,确保玩家能够在充满趣味性和流畅体验的游戏世界中畅游。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97.41万元,同比增长33.8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67.47万元,同比减亏51.69%。公司总资产404,459.80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51,220.92万元,比上年末下降1.31%。具体来看: 1、游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若干款新品,其中《战国大野望》是一款贯穿日本战国时期的大型历史战略SLG游戏,5月成功登入日本市场。上线当天即取得策略榜第一名、游戏榜第三名的良好反馈,流水总体表现符合预期,为公司进行短期内冲刺研发、发行和运营上进一步积累了丰富经验。老产品方面,光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