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8.28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满孝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左佳怡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4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 第十节财务报告5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林拥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满孝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左佳怡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拥军先生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易华录、本部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电科、电科集团、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华录集团、控股股东 指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3.94%的股权 尚易德 指 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录高诚 指 北京华录高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智达信科 指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天津华易智诚 指 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易海陆圆(山东) 指 易海陆圆(山东)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安录国际 指 北京安录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天津易华录 指 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乐山易华录 指 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集成科技 指 易华路集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Infologic 指 InfologicPteLtd(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路易云 指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健康养老 指 国中康健华录健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福建易华路 指 福建易华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光研院 指 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信亿动 指 华信亿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国富瑞 指 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蓬莱养老 指 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国富商通 指 国富商通信息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勤万信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SPV 指 SpecialPurpose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 易数工场 指 曾用名“数据银行”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巨潮资讯网 指 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易华录 股票代码 30021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易华录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E-HUALU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HUAL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拥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满孝国(代) 崔晓雯 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电话 010-52281160 010-52281270 传真 010-52281188 010-52281188 电子信箱 zhengquan@ehualu.com zhengquan@ehualu.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38,446,951.68 515,433,809.77 -3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8,402,320.45 -298,035,671.59 -2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1,382,109.20 -333,816,446.13 -8.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5,712,065.04 -309,250,523.16 4.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17 -0.4499 -13.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17 -0.4499 -13.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0% -7.91% -2.8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721,117,376.34 13,311,225,900.68 -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26,217,784.86 3,594,970,101.87 -10.26%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51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19,810.06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65,389.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391.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952,375.0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528.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504.60 合计 -7,020,211.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发展,各类场景应用逐渐步入成熟期,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低空经济等智能交通产业发展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相关行业方向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2024年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初确定了20个试点城市。该文件对试点城市的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最核心的是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智慧的路)和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聪明的车)。此外,2024年4月29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并提出,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同时,围绕公共服务升级、行业管理提升、协同创新发展,推动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跨领域产业融合及体制机制创新。相关部委在城市交通和城际交通层面均从政策和资金层面进行了双重布局,智慧交通行业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在持续加速推进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的《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将聚焦包括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创新突破、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以及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等方面。中国信通院在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4年)》显示,2023年美、中、德、日、韩5国数字经济总量超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超8%,预计2024年至2025年全球数字产业收入增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会上表示,今年将陆续推出包括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收益分配、 安全治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8项制度文件,以推动海量数据优势转化为国家竞争新优势。 1.大力推进数实融合,加速健全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此前,相关单位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强调要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极大促进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数据要素在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建设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