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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12财报-
易华录:2023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12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满孝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左佳怡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5 第六节重要事项3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9 第十节财务报告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林拥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满孝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左佳怡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拥军先生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易华录、本部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华录、华录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6.86%股份的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 尚易德 指 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录高诚 指 北京华录高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智达信科 指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天津华易智诚 指 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易海陆圆(山东) 指 易海陆圆(山东)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安录国际 指 北京安录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天津易华录 指 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乐山易华录 指 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集成科技 指 易华路集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Infologic 指 InfologicPteLtd(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路易云 指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健康养老 指 国中康健华录健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福建易华路 指 福建易华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光研院 指 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吕梁SPV 指 吕梁市离石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注销) 华信亿动 指 华信亿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国富瑞 指 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蓬莱养老 指 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国富商通 指 国富商通信息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勤万信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SPV 指 SpecialPurpose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 易数工场 指 曾用名“数据银行”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巨潮资讯网 指 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易华录 股票代码 30021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易华录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E-HUALU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HUAL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拥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颜芳 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电话 010-52281160 传真 010-52281188 电子信箱 zhengquan@ehualu.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5,433,809.77 901,421,097.57 -4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8,035,671.59 16,081,413.35 -1,95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33,816,446.13 -12,118,164.83 -2,654.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9,250,523.16 492,999,669.19 -16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99 0.0244 -1,94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99 0.0244 -1,94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1% 0.41% -8.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524,240,700.47 14,439,218,055.11 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18,198,675.41 3,915,581,236.75 -7.5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2,021.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96,514.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228.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130,816.24 主要为参股公司智慧云城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6,860,618.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8,688.27 合计 35,780,774.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数字经济作为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战略方向,已经成为影响全球资源分配、产业格局、国际分工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把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2023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指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GDP比重提升至41.5%。 据世界经济论坛预测,未来10年,全球经济的70%将和数字技术产生关联。我国拥有巨大的数字经济市场规模,且发展迅速,将在全球经济变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凭借边际成本低、规模效应大、流动性高、可复用性强等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的新特点,将成为未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据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专家推测,“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模将达到5千亿-1万亿元。若考虑数据要素全链条投入产出,以及围绕数据资产的评估、质押、融资等衍生市场,整体规模可能会超过60万亿元。随着我国数据要素政策布局精细化的发展,完整的产业体系、强大的数字基础建设能力、数字技术的创新能力等优势,将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创新活力。 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数字经济随着具体政策的落地和规划目标的明确,总量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将持续上升,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形成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态势,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1、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快速落地,制度体系加速完善 2023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 划》),并在2023年3月设立国家数据局。2023年7月,北京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和《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除北京外,广州、深圳、长沙等地也纷纷出台了数据要素运营管理相关政策条例。各级政府政策的密集出台,充分表明了地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用行动落实数字经济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力求破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为数据资产化形成提供有效的实践路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 第一,数据资源顶层规划已经落地。2023年2月27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出台并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 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将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作为两大基础,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并明确提出“数字中国纳入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参考”。数字化发展的顶级战略定位,将极大增加党政干部在地方数字经济建设中的信心,提升各地数字化建设的积极性。《规划》提出“保障资金投入,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数字化发展”,不仅再一次强调了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性,也将保障数字经济相关产业能够确实得到金融支持,更增加了相关投资者对于数字经济产业的信心。 第二,“数据二十条”的发布标志着数据要素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数据二十条”从数据要素产权制度、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制度、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制度以及数据要素的 治理制度四个方面奠定了数据要素发展的基础制度的框架,确定了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制度四梁八柱,对于数据安全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