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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沃: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ST天沃:2024年半年度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易晓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或者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或者 (8)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或者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收盘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本次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4〕第131号),并分别于2024年 5月29日、6月5日和6月1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2024-045、2024-046)。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小股东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108起,涉案金额共计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亦已收到由部分中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63人,涉 及索赔金额共计1,275.49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7.4.2条相关要求,在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4年4月27日和2024 年6月18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中披露相关情况。因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目前暂无法合理估计诉讼赔偿金额,公司对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若公司就前述案件进展情况获得的进一步信息能够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建工程风险 截至目前,在建工程玉门光热项目未全部完工,部分模块相关技术参数尚未达到商业运行标准,仍在性能调试阶段,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鉴于该项目所采用的熔盐塔式二次反射光热发电技术属国内首创,存在技术集成、环境适应、部分模块技改有效性、发电效率等技术难点与不确定性,如该项目在后续技术应用、项目执行等方面与可研设计目标偏离,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效益。 2021年,玉门项目公司已向政府部门上报电价补贴的申请,最终电价需经政府对示范 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核定电价如低于1.15元/千瓦时,可能对该项目效益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经济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0 第四节公司治理 ..................................................................................................................................................................................2 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2 1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天沃科技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电气控股 指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电气股份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 指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能源 指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机电力 指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张化机(重装)、张化机 指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红旗船厂 指 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玉门鑫能 指 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天沃成套 指 天沃(上海)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江南锻造 指 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天沃综能 指 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华信诚 指 中机华信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太平洋机电 指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天沃 股票代码 002564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张化机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天沃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uZhouTHVOW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HVOW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易晓荣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荣光磊 李晟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 电话 021-60290016 021-60290016 传真 021-60290016 021-60290016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thvow.com zhengquanbu@thvow.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8,127,617.13 1,947,395,516.85 -3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508,374.66 -648,054,410.90 10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9,265,799.51 -668,975,619.03 95.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934,549.38 -66,896,958.82 -68.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75 10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75 102.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7% 26.93% -14.2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592,995,396.90 6,957,284,899.86 -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0,193,003.37 114,276,694.93 13.9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