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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7财报-
舜宇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舜宇精工 831906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NingboSunnyPrecisionIndustryCo.,Ltd. 半年度报告2024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24年1月,公司获评“2023年度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 奖”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十二项 2024年6月,公司获评“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四级”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公司概况7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9 第四节重大事件26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31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34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7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3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倪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映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映丽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母公司、舜宇精工 指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舜宇、滁州公司 指 滁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舜宇、武汉公司 指 武汉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舜宇通达 指 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柳州舜宇、柳州公司 指 柳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印尼舜宇、印尼公司 指 PT.SUNNYMOULDINDONESIA舜宇模具(印尼)有限公司 舜宇贝尔 指 宁波舜宇贝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安徽舜宇 指 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 舜宇检测 指 宁波舜宇精工检测有限公司 武汉通诚达 指 武汉通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万舜投资 指 宁波万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宇投资 指 宁波众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德邦证券 指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延锋、延锋汽饰 指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佛吉亚 指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新泉股份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长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一汽集团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旗下企业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东风汽车 指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岚图 指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 指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库卡机器人 指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及受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会和工业自动化 指 会和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 杜尔工程 指 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机械九院 指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印尼延锋 指 YanfengAutomotiveInteriorsSystemsIndonesia,延锋汽饰印尼子公司 华人运通 指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AGV 指 AutomatedGuidedVehicle,简称AGV,通常也称为AGV机器人。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航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航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机器人。 PP 指 高聚物聚丙烯,塑料原料的一种 PC/ABS 指 由聚碳酸酯(PC)和聚丙烯腈(ABS)合并而成的热可塑性塑胶,塑料原料的一种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舜宇精工 证券代码 831906 公司中文全称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NingboSunnyPrecisionIndustryCo.,Ltd 法定代表人 倪文军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董云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舜贝路2号 电话 0574-62555858 传真 0574-62882302 董秘邮箱 dy@sunnymould.com 公司网址 www.sunnymould.com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舜贝路2号 邮政编码 315400 公司邮箱 business@sunnymoul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中期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办公室 四、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3年2月22日 行业分类 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精密、多腔注塑模具、汽车内饰功能件和AGV机器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普通股总股本(股) 64,97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倪文军)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倪文军),无一致行动人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德邦证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2栋22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 廖晓靖、王凯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年2月22日-2026年12月31日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22,665,920.93 338,294,482.37 -4.62% 毛利率% 18.46% 20.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99,322.90 24,158,190.08 -6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095,673.20 16,442,096.41 -81.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49% 5.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0.57% 3.41% - 基本每股收益 0.12 0.40 -69.01%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362,626,501.46 1,353,213,528.08 0.70% 负债总计 794,233,742.80 787,706,709.33 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3,411,335.39 541,235,474.54 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36 8.33 0.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76% 57.3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29% 58.21% - 流动比率 1.00 0.99 - 利息保障倍数 2.97 6.80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77,369.33 -24,238,252.32 23.36%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8 1.37 - 存货周转率 0.95 1.15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0.70% 4.4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4.62% -8.32% - 净利润增长率% -64.02% -1.49%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772,634.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01.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8,094.0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803,326.90 减:所得税影响数 799,677.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03,649.70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注1]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 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