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05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刘志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慧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慧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有关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5 第十节财务报告46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经负责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际联合、公司、本公司 指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世创发展 指 世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际工程 指 中际联合工程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中际天津 指 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中际装备 指 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际能源 指 中际联合(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际香港 指 FICONTINDUSTRY(HONGKONG)LIMITED,中文名称“中际联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中际美洲 指 3SAMERICASINC.,中文名称“3S美洲股份有限公司” 中际欧洲 指 3SEuropeGmbH,中文名称“3S欧洲有限公司” 中际印度 指 3SLIFTINDIAPRIVATELIMITED,中文名称“3S印度有限公司” 中际日本 指 3S日本株式会社 中际美国工程 指 3SIndustryServiceInc,中文名称“3S美国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际联合 公司的外文名称 FicontIndustry(Beij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3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志欣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亚锋 齐亚娟 联系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电话 010-69598980 010-69598980 传真 010-69598980 010-69598980 电子信箱 ir@3slift.com ir@3slift.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15号院1号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15号院1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106 公司网址 www.3sindustry.com 电子信箱 ir@3slif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际联合 605305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70,253,781.59 440,981,296.41 2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432,369.00 81,764,087.22 7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3,159,445.05 69,712,579.00 7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28,914.08 -14,535,471.78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09,251,434.05 2,307,423,754.73 4.41 总资产 2,911,245,367.91 2,820,866,474.74 3.2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 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6 0.38 73.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6 0.38 7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3 75.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2 3.72 增加2.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9 3.17 增加2.0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 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579.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38,307.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7,630,863.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2,309.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456,559.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8,902.1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65,819.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7,272,923.9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 3,650,713.87 公司收到的税收返还为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属于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因此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 743,597.92 公司及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本期将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因此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高空安全作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产品现阶段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领域,并拓展至电网、通信、火力发电、建筑、桥梁等16个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风力发电行业是公司产品目前阶段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也是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其行业发展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 1、风力发电行业发展及政策情况 2024年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风力发电市场潜力巨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其中,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类别中,包含“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包括适合我国风能资源和气候条件、先进高效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5兆瓦及以上海上和高原型、低温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各类发电机、风轮叶片、轴承、电缆、变速箱、塔筒、海上风电桩基等零部件,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等制造。 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